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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会法律实务指南
免除的效力是什么?
(1)合同关系绝对消灭;(2)合同关系的消灭范围取决于债权人的意思,仅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仅部分终止
来源: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1-12-07
免除的要件有哪些?
第一,不得有损于合同义务人或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利益。例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第二,由债权人及其代理人作出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债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不能撤回。
来源: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1-12-07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概念是什么?
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独行为。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此债权人要有处分债权的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为免除行为,应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债权人若丧失处分权,如受破产宣告,或其债权被法院裁定扣押,或为质押权的标的,债权人均不得任意免除。
来源: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1-12-07
提存的效力是什么?
提存人与提存机关之间的效力;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提存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来源: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1-12-07
提存方法有哪些?
提存人在交付提存标的物的时候,应当同时提交提存书。在提存书上,关于提存人姓名,提存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及债权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内容应当记载清楚。同时,提存人还应当提交债务证据以证明其所提存的为债务履行的标的物。除此之外,提存人还应将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不能确定而致使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证据一并提交。
来源: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1-12-07
提存的标的是什么?
提存的标的指债务人依据债务的规定应当交付而不能交付的标的物。作为提存标的中的物,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但应当仅限于动产,可以包括金钱、有价证券或物品等。如果标的物不适用提存或者有毁损灭失的危险时,如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或者提存费用过大,如需要专人或设备照料的新鲜食品等,提存人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从而获得提存的价金。
来源: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1-12-07
提存机关是什么?
提存机关是指国家设立的接收并保管提存物,并向债权人请求领取提存物的专门机构。由于提存机关属于国家机构,各国对其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国家的提存机构附属于法院,有些国家的提存机关为公证机关。在我国,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公证处应当为提存机构。
来源: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1-12-07
提存的原因是什么?
第一,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对债务受领的;第二,债权人下落不明的情形;第三,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遗产管理人不明确的;第四,债权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未确定监护人的;第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法人分立或合并后财产继承关系还未明确,不能确定债权人的情况等。
来源: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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