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17

为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组织部分本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公维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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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会议纪要,听取了对社会组织工作和登记管理机关意见建议。与会社会组织负责人一致认为,自治区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社会组织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组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充分体现了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视和对社会组织的关心,对社会组织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一致表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常委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为推动自治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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