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27
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
经调查,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未按规定向民政部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2020年度工作报告,接受2020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因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检查的行为受到过警告的行政处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中心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部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中心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联系部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10-58124140
民政部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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