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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7-05-31
地大物博,是我们经常用来形容自己祖国的一个词汇。在“物博”的领域里,有一点也是非常值得一提的,那就是我国是一个生物多样性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不过,这里依然要有一个“但是”,我国同样也是生物多样性资源亟待保护的国家,这其中,包括生物遗传资源。
中国绿发会长期致力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对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关注也由来已久。4月7日,就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此前发布的《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遗传条例》),中国绿发会组织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并就相关条例提出了建议。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规定:“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遗传材料。"遗传材料"是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
遗传资源的产生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往往不仅仅是现在持有者的培养和保护,而是经过数代人,数十代人,数百代人,甚至更长时间的过程;而且遗传资源依存于当地生态环境,与当地土著和地方社区的生活方式、习惯做法和实践密切相关。
我国是世界生物遗传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发达国家掠取生物遗传资源的重要目标地区。
据新华网2002年报道称,发达国家正采取各种手段,不断从发展中国家搜集、掠夺生物遗传资源,并通过对世界生物遗传资源的控制,达到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占有和经济垄断的目的,使生物遗传资源的原产国反而成了受害国。这种情形已开始在中国出现。比如,世界上90%的野生大豆资源分布在中国,但很多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大豆资源被美国公司窃取,成为其专利产品,回到中国抢占市场。
摸清我国生物遗传资源家底,并完善相关保护立法,是加强我国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的重要途径。同时,增加人们对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意识,建立统一的监管机制,加强科研工作,开展生物遗传资源的收集、整理、性状评价和分子水平的基因型鉴定等基础研究工作,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水平。
绿会也将持续关注和推进我国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系列工作。
文/京然 审/卡秋 责编/小梁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2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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