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保护地”主任积极参与绿会《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7-05-07

【绿会5月7日北京讯】4日下午,中国绿发会在北京汉威国际广场组织召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中华白秋沙鸭保护地·西沪港”朱主任与“中华白鹤保护地·白洋淀”王主任积极建言献策,两位保护地主任未能到达会议现场,意见由绿会工作人员代为转述。

朱主任建议如下:

1.地方政府不能编制湿地保护管理规划,湿地保护管理规划的制定和发布只能通过国务院或者国家林业局,各省只能在国家《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前提下制定各地实施细则。

2.地方政府划定湿地保护区只能在国家规定的湿地概念基础上增加保护区覆盖面积,不可自行设定。为做到真实、科学划定湿地保护区,建议将湿地保护区域公示,此外,还应报国家林业局备案。公民和社会组织可进行监督和举报。

3.加入法律责任条款。如果企业和个人违反规定,那么将如何处置?没有处罚条例,条款规定内容将很难落到实处。

王主任结合白洋淀实际情况,提出三点补充建议:

1.当地生产特产企业,不得销售野生动物制品或外包装带有敏感字样的产品。

2.内陆湿地不可人为围堰进行养殖,此种现象在白洋淀湿地内非常普遍,对湿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产生严重威胁和破坏。

3.将湿地区域村委会作为职能部门,处理违法捕杀野生动物等行为。

4.在湿地周边开展建设项目前,召开环评听证会。不少于三家民间环保机构或第三方环评机构进行环评监督。

此次研讨会上,绿会副秘书长对中华保护地主任们积极参与湿地保护表示非常赞赏和支持,主任们具有强烈的湿地保护意识,并积极投入到保护工作中,让人钦佩。

湿地保护工作需要全民参与,绿会希望同国家有关部门、其他社会组织等共同推进湿地保护工作,共同保护“地球之肾”。

文/Essen  审/Dich  责编/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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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2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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