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惕微博“谣言” -
如今,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专家提醒网友,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轻则治安处罚、行政拘留,重则构成犯罪,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当然,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
案例1:柑橘蛆虫事件
网友微博发布:“告诉家人、同学、朋友暂时别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2008年的一条短信这样说。自2008年10月下旬起,它导致了一场危机:仅次于苹果的中国第二大水果柑橘--严重滞销。损失或达15亿元。21日,四川省农业厅对此事件辟谣,称传言不实。
案例2:“地震”传言令山西数百万民众受惊
2010年2月20日至21日,关于山西一些地区要发生地震的消息通过微博、网络等渠道疯狂传播,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1日上午,山西省地震局发出公告辟谣。山西省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后查明造谣者共5人。
案例3:“爆炸谣言”导致江苏盐城群众大逃亡和部分民众遇难
2011年2月10日凌晨2时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有人微博传言,陈家港化工园区大和化工企业要发生爆炸,导致陈家港、双港等镇区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陆续产生恐慌情绪,并离家外出,引发多起车祸,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响水县公安部门于10日下午4时初步确定并抓获此案件的谣言来源者刘某。
案例四:微博“绝食”侮辱、诽谤办案法官阻碍司法公正
2014年12月8日,律师葛永喜发布不实微博,对法庭两位法官发布侮辱性言论,引发大量转发、评论。导致此微博随后引发了部分网民跟帖以及对法院的质疑、谩骂。在宣布裁判结果的同时,法庭还当庭向发布微博的律师葛永喜送达罚款决定书,决定对其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罚款3万元。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发布信息要审慎、客观,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将坚决依法查处、打击,绝不手软,还全体网民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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