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惕微博“谣言” -
微博是分享自我的感性平台,而非追求理性公正的官方媒体,相比正式场合的言论,微博上的言论随意性更强,主观色彩更浓,言论自由的把握尺度也更宽。但是,使用微博也不能“任性”,不能“虚构事实”,“无中生有”,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遵守相关网络法律法规,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践踏法律的“红线”,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1:个人私欲未被满足虚构事实
2019年8月21日21时许,有人在微博上发布“其所在乡镇干部吞取款项,其在反映问题过程中被殴打致伤后,多个单位层层推诿”等文字。
经查,李某与其父在征地拆迁、退耕还林等政策落实上提出无理要求后,个人私欲未被满足,李某便于2019年8月21日16时,使用自己的手机编辑了上述文字,于当日21时许通过自己的新浪微博进行发布。
针对违法嫌疑人李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泾川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嫌疑人李某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2:自导自演虚构事实
2018年8月21日,一张“灶台被街道办事处张贴封条”的照片在微博流传。有网友发布微博并配文称:“临潼区西泉街道办环保工作做得很扎实,其实直接弄胶带把群众嘴封住一切就万事大吉。”经查,8月20日,网民于某某将临潼区西泉街道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时贴在机器上的封条,私自揭下来贴在自家灶台,并拍照传播。
随后,网民于某、张某在看到图片未核实该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在微博平台公开发布,引发大量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3人均对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公安临潼分局分别对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张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3:“总想搞个大新闻”导致处罚
2018年8月24日,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布消息称,“纺织城花园业主欠工钱不给,把腿给锯掉了,扔楼下去了……”经查证西安并没有“纺织城花园”这个小区,110报警平台得知24小时内全市并未接到类似报警。
进一步调查得知,“纺织城花园业主欠钱,腿被锯掉”这一消息中的图片就是源自其他坠楼事件。经调查,发布这一信息的网民为奔某,四川绵阳人,奔某对其造谣、传谣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提醒: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发布信息要审慎、客观,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网信、公安部门将坚决依法查处,还全体网民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 微 | 石 | 楼 |
石楼县融媒体中心
微信号:weishil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