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6府15县种植大麻合法化 供传统医疗使用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6-12-29

  泰国政府正式批准,将大麻列为经济作物,并允许在泰国6府15县种植,但所种植大麻的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不得超过1%。

  泰国毒品管制办公室官员表示,内阁27日通过上述决定,希望此举有助相关医疗事业,并促进农民收入提高。

  可以种植大麻的府县包括:清迈府4县(夜旺、夜林、夜占和沙蒙县)、清莱府3县(汤县、远巴保和美塞县)、难府3县(那明、散迪素和爽桂县)、来兴府扑柏县、碧差汶府3县(直辖县、隆告和考柯县)和夜丰颂府直辖县,而其它地区种植仍属违法。

  官员称,允许指定区域种植大麻,主要是供传统医疗使用。农户获准种植大麻后,有助于提高收入,同时,烟草公司可以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大麻制作烟草,将有效降低成本。

  不过,泰国政府同时规定,所种植大麻的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不得超过1%。四氢大麻酚因可让人产生迷幻效果而被各国列为毒品。

  此前,泰国农业经济办公室曾于今年8月召开会议,与各有关部门讨论将大麻从毒品名单中剔除的可行性。当地农业部门官员预计,若当局将大麻从毒品名单中剔除,可为泰国每名癌症病患者平均每年节省100万泰铢(约20万元人民币);如果允许本地种植大麻,每年更可为当地农民带来10亿泰铢(约2亿元人民币)的收益。

来源:科普中国网

原文链接:http://www.kepuchina.cn/syszkx/201612/t20161229_578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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