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企业用水价、电价、天然气价格全降了!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5-15

来源:科普鄂州


近日,鄂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市发改委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工作责任清单》,其中提到,要降低企业特殊时期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关于这些利好政策,一起来看看。



降低水价>>


降价幅度:由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07元/立方米


降价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执行期满后,若上级有关部门未出台新规定的,7月1日起恢复执行原用水价格。


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全市各中小微工业企业、部分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包括医药、食品、餐饮、配送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名单由市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由市发改委审核后报市政府认定。


降低电价>>


降价时间: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执行期满后,若上级有关部门未出台新规定的,7月1日起恢复执行原用电价格。


具体政策及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


对除高耗能行业电力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2020年2月份己缴纳电费的用户,在2020年3月份收缴电费时核减;


从2020年2月7日起,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不再受“基本电价计费方式为按季或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申请暂停用电时间每次应不少于十五日、办理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须提前5或15个工作日”等条件限制。


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用电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减免时间,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用电暂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月1日。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需量电费的,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计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降低天然气价>>


降价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执行期满后,若上级有关部门未出台新规定的,7月1日起恢复执行原用气价格。


从2020年1月1日至2月21日、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各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气、部分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包括医药、食品、餐饮、配送流通)用气,均享受价格下调10%的优惠(以2020年1月1日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下调后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709元/m3。


从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含中小微工业企业以及部分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享受天然气价格下调21%的优惠(以2020年1月1日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下调后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3779元/m3。


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全市各中小微工业企业、部分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包括医药、食品、餐饮、配送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名单由市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经市发改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




编辑:参孙

来源:综合鄂州发改委

来源:kepuezhou 科普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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