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6月1日起,榆林市将严查“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一发,头盔也成了继口罩之后的又一个紧俏商品,也可见大家对戴头盔的重视。那么,作为街头常见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又该怎么骑呢。共享电动助力车是否也需要佩戴头盔呢?
5月28日,华商报记者获悉,榆林市综合执法局、交警支队在榆横大队三楼会议室联合召开共享(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交通安全约谈会。
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胡忠伟表示,一是按照各公司的配额数量上户,严禁任何公司未经审批投放共享(租赁)电动自行车。二是对现在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三是上述三家公司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配齐相应数量的安全头盔。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学武强调: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巡视机制,规范单车停放秩序。交管部门对企业未尽提醒告知义务、存在漏管失管责任的,第一时间抄告主管部门,责令有关企业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配齐安全头盔的,要发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函并限期消除安全隐患,无法配备的,退出本地市场。
美团、哈啰、人民出行三家电助力车公司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积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来源: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