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
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这意味着争议已久,特别是在新冠疫情之后更受关注的"什么肉可以吃"的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凡是没有列入《目录》的陆生鸟纲、哺乳纲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不管是不是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作为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这份意义重大的目录被称为陆生动物利用"白名单"。
一图读懂
《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其中,传统畜禽17种,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
特种畜禽16种,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农业农村部通告称,《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列入《目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
这是中国首次明确家养禽畜种类,制定过程中一些焦点问题始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农业农村部也表示,《目录》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调整的。在畜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如果确有必要列入《目录》的,将按照《畜牧法》规定,根据发展实际,经过科学认真评估论证后,依照法定程序对《目录》进行调整。
●蛙类、甲鱼还能不能吃? ●
《目录》仅针对哺乳纲和鸟纲,并未涉及两栖纲。而长久以来,蛙类的食用问题一直在法律边缘游走,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一些人士建议将蛙类列入目录。
近年来,牛蛙已成为我国水产养殖重要的名特水产品之一。由于其本身就不是我国的野生动物品种,食用不会存在争议。
由于政策尚未明晰,一些本土蛙类养殖户最近饱受煎熬。因此业界认为在未来需要对两栖野生动物是否禁食要做出详细的法律规定和说明。
对此,农业农村部已给出明确答复,蛙类是两栖动物,不属于家畜家禽范畴,不能列入《目录》。《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已明确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虎纹蛙的管理也将予以明确。
据了解,针对爬行动物的问题,农业农村部也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们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调整完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
END
文字:科普中国
图片:来源于网络
审核:陈世斌
初审:王金霞
编辑: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