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情直通车」医师执业电子化注册存在四类人员障碍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7-12-19

为深化医疗服务管理改革,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制定并下发了《广东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医师注册需与医疗机构的岗位聘用捆绑。在落实过程中,发现以下几类人员医师执业电子化注册存在障碍:

一是试用期人员。事业单位的用人政策通常会要求新入职员工3-6个试用期,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单位才会与其正式签约。按现行政策要求,试用期内未签约者不能及时进行注册,可能导致部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试用人员,错过有效注册期限。

二是博士后人员。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有时需要直接面对病患,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但博士后具有流动性、临时性,在工作上兼顾临床与科研,执业注册时通常既缺培训证明又缺岗位聘用证明。

三是合轨培养研究生。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化培训必须在学员进行执业注册的情况下开展,但合轨培养研究生是在读学生,基地单位不予签订培训协议,在培期间无法实行注册。

四是注册地点跨省变更的人员。国家对执业注册、变更的流程要求与地方规定不一致或不同步,跨省流动的医生在变更执业地点注册时多处碰壁。如我院有一位从上海市调入的医生,历时近1年尚未解决执业地点变更注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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