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为传统教学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新的手段。本文在剖析“税法”教学特征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为翻转课堂教学模式适合“税法”课程教学,对翻转课堂在“税法” 课程中的应用进行教学设计,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最后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
翻转课堂 “税法” 教学设计 效果
基金项目:
上海理工大学2017年度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项目编号CFTD17018Y)
来源:
《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8年03期
一、我校“税法”课程的教学现状
“税法”课程是我校会计学、金融学本科专业基础课, 第五学期和第六学期开课,一个学期48 课时,2 ~ 3 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 40 人左右。授课内容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四个主要税种,授课方式为按照税收要素讲解各个税种,通过例题加深理解程度,课后安排作业,整个学期安排一至两次课堂模拟企业纳税实务。
“税法”课程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尽管每堂课授课内容较多,时间安排紧凑,但整个学期只能讲授四个税种,不利于学生整体把握我国税制;课程内容重理论、轻实务,税收实务有助于学生理解税法的意义,但理论内容挤占全部课时, 实务部分很少涉及,导致学生会做习题,但不理解如何操作。
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中的适用性分析
翻转课堂是指学生课前通过教师制作的视频、文字等相关资料,自主完成基础知识、基础理论的学习;课上与教师及同伴讨论交流,完成知识的内化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由于这种做法颠倒了传统的“课上教师讲,课下做作业”的学习模式,因此被称为“翻转课堂”。“翻转”是指上课流程的“翻转”,强调的是学生通过自主学习主动探寻知识,完成对知识的预习,表现为学生通过主动探索,实现知识内化。“课堂”突出教师答疑解惑的作用,实质是对传统教学的补充和发展,教师成为学生知识内化过程中的指导者和解惑者。相比传统教学模式,翻转课堂具有明显优点:不要求学生学习的同步性。由于每个学生的知识储备和学习习惯不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学习,可以通过教师提供的测试题目评估学习效果。
从内在认知负荷角度来看,Sweller 等人认为内在认知负荷受学习材料的难度和个体先验知识的影响。学习材料的难度是外部客观给定的,个体先验知识与学习材料的差异程度与内在认知负荷成正比,个体先验知识与学习材料的差异越大,学习者的内在认知负荷越大,在学习材料给定的情况下,学习者具备较多的先验知识会降低内在认知负荷。这是因为处理较多的元素或元素间的复杂关系时,学习者需要将每个元素作为一个部分,努力建立各个元素之间的联系,增加内在的认知负荷。如果已经具备较多先验知识,学习者将新元素纳入已有的知识体系,加工处理的元素会大大减少, 降低认知负荷。因此,如何搭建有效的先验知识平台,使学生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减少内部认知负荷,顺利实现知识的内化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
传统“税法”课堂上,学生容易忽视预习的作用,被动等待教师讲授。课堂上,特别是学习每一个新税种初期,教师传授的内容包含大量新的元素,涉及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等税收要素,学生需要处理的信息非常多,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处理单个元素的记忆和理解,对知识间联系和运用无暇顾及,导致教师对各税收要素间联系的“解惑”部分事倍功半。到了将各税收要素综合在一起处理税额计算时, 学生需要花费将长时间才能把一个税种的各个税收要素串联起来,知识的内化过程耗费大量时间,但测验成绩并不理想。
翻转课堂模式强调课前学习,教师通过课程设计、提供学习材料为学生搭建课前学习平台,使学生能够主动积极地构建先验知识,降低课堂上的认知负荷,使学生能够将主要精力放在税法课程的理解和运用上,这成为解决“税法”课程教学问题的主要手段。
三、课程教学设计及效果评价
1.教学设计
课前,在对“税法”课程进行分解与重构的基础上,以税收要素为单位,特别是对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目等重在记忆的内容,采用视频、PPT+ 音频、文本等形式制作成微课,发布于课程中心网络平台。学期开始时对学生进行使用辅导,要求学生在课前自主学习微课内容。每个知识点的微课材料包括基本知识、讲解、练习三部分,学生课前完成,内容以易于理解为原则,避免产生挫败感。练习以简单易懂为目的,重在帮助学生理解知识,学生通过课程中心网站中的留言或微信、邮件等方式将问题提交给教师。
课上,首先,教师需要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采取的方式是设置由易到难的习题测试学生的水平。其次,讲解重难点知识,辅之以练习。最后,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惑。
课后,根据学习效果安排不同的学习内容。如果本堂课学生学习效果较好,除了布置课堂作业外,还会为学生推送与课程相关的阅读材料,供学生拓展阅读。
2.教学评价
为了评价翻转课堂的教学效果,本研究进行为期一年的调查评估。“税法”课程在 2017 年度上半年采用传统授课方式,下半年选用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作为翻转课堂的试点对象,其他税种仍采用传统授课方式作为对比。主要评估两方面效果:一是相比传统授课方式,翻转课堂是否显著提升了学生的学习成绩;二是学生对翻转课堂的接受和认可程度。
对于第一项评估,主要采用教师课堂感受和对学生的测试获得。通过访谈,教师的主观感受是传统教学课堂学生听课认真但互动较少,课堂练习速度较慢、准确度低。学生在传统课堂上积极参与教师的授课活动中,努力实现课堂知识的内化,但理解不充分,无法在课堂上完成知识的输出和运用。采用翻转课堂模式时,师生互动明显增加,学生会随时提出问题,课堂氛围更加轻松。授课教师在第二学期对实施翻转课堂教学的两个税种进行随堂测验,与第一个学期采用传统教学方式的学生成绩进行对比。对比结果(见下表)显示:
传统课堂与翻转课堂测验成绩对比
第一,从分数来看,翻转课堂并没有明显提高测验成绩, 这说明翻转课堂对学生准确掌握税法知识的作用并不明显, 主要是因为考试对记忆的准确性要求很高,理解并不意味着准确记忆,跟随教师讲授进行集中学习的传统课堂在强化学生记忆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翻转课堂对税收要素的记忆集中在课前的预习阶段,学生第一次接触没有形成准确记忆, 后续再进行纠正就比较困难。
第二,实行翻转课堂的成绩离散度更大,说明部分学生不适应翻转课堂模式,如果学生在课前自学阶段没有积极投入,没有实现知识的内化,在课堂上就无法领会教师的“解惑”甚至出现比传统课堂更差的效果,这说明翻转课堂优势的发挥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在课前学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翻转课堂下的高分同学所占的比重比传统课堂更高。由于翻转课堂模式下教师在课堂上对知识内在逻辑的讲解更加充分,与学生的交流讨论更直接,对问题的解答更有针对性,学生的学习效果更好,但前提是学生的自主学习阶段能够较好地掌握基础知识。
对第二项评估,即学生对翻转课堂的接受和认可程度采用调查问卷方式获得。调查结果(见下图)显示,学生对翻转课堂较为认可,但并不太接受翻转课堂,主要原因在于,翻转课堂需要学生付出较多的前期工作,在课业负担较重的情况下,学生不情愿付出较多时间用于课前学习。同时,学生习惯于传统的授课方式,对教师的依赖性较强,缺乏自我学习的信心。
学生对翻转课堂的接受和认可程度调查结果
四、结论
本研究通过“税法”课程教学实践,认为翻转课堂适合税法课程的教学需要,可以有效解决税法课程面临的困惑, 提出基于翻转课堂的税法课程教学设计,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进一步推广仍需要克服一些障碍。
第一,对教师时间与能力的挑战。课前的材料设计与制作阶段需要耗费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课堂讨论环节需要教师精心策划课程内容;课堂教学活动需要教师随着学生课前反馈的问题进行动态调整。在重科研轻教学的现实情况下, 教师不愿意花费大量时间从事教学改革,这成为翻转课堂进一步推广的主要障碍。
第二,对学生学习习惯的挑战。相比传统课程,翻转课堂的优势在于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答疑解惑相结合。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保证教学效果比传统课堂好甚至会给学生造成知识混乱、缺乏引导性、连贯性的挫败感。问题是自主学习阶段需要学生付出比传统课堂更多的时间与努力,这对于具有自觉性的学生是可行的,对学习习惯欠佳的学生来说, 学习效果反而会降低。
第三,对技术和设备的要求更高。目前的视频录制水平和录制设备比较初级,呈现效果较差,进一步推广需要学校的大力支持,需要学校对教师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
参考文献略
排版:张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