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和运行工作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06-14

科协办发普字〔2018〕1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2017年科普大篷车项目的各项工作在各级科协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截至2017年底,项目已为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配发科普大篷车1445辆。作为中国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普大篷车2017年始终坚持乡镇农村科普宣传车的定位,以创新升级作为工作重点,为推动农村科普工作的开展,助力精准脱贫,提高基层公众的科学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各级科协要在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在农村科普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科普大篷车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发工作

根据2018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工作安排,按照《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2018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普函传字〔2017〕135号)确定的配发原则以及各省报送的排序,经研究,配发科普大篷车93辆,Ⅱ型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18套,Ⅳ型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20套(《2018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特别配发工作

为鼓励在科普大篷车运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2018年继续开展特别配发工作。

2017年,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青海省积极利用科普大篷车开展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科普活动,重视科普大篷车运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kpfwpt.cdstm.cn)进行科普大篷车运行管理工作,及时上传科普大篷车科普活动工作动态,效果显著,特向该6省配发15套IV型车载展品,由省科协调配,奖励科普大篷车优秀运行单位(《2018年度科普大篷车特别配发分配方案》见附件2)。

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青海省7月底前报送科普大篷车优秀运行单位业绩材料。

三、社会化运行试点工作

为实现科普大篷车项目创新升级,丰富科普大篷车运行服务模式,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农村地区公众科普需求相符合的科普大篷车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继续开展社会化运行试点工作,实现科普大篷车运行管理创新升级。2018年,在青海省、甘肃省社会化运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陕西省为社会化运行试点省份,共向三省配发6辆科普大篷车(Ⅱ型车和Ⅳ型车各3辆),探索科普大篷车社会化运行模式。

四、运行管理工作

各级科协要切实抓好对已配发车辆的运行管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和配套,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和政策保障,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等重大活动中的作用,按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无神论宣传教育。

(一)各省级科协要充分利用科普大篷车北斗动态管理系统,对科普大篷车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做好科普大篷车运行管理工作。

(二)科普大篷车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kpfwpt.cdstm.cn)上传科普大篷车活动开展工作动态。每月25日前将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运行数据提交中国科技馆。

(三)各省每年12月底前提交科普大篷车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技术馆:贾彤宇  杨  栋

联系电话: 010-59041178  010-59041369

中国科协科普部:张  璇

联系电话:010-68529879

附件(点击查看附件):

1.2018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单位名单

2.2018年度科普大篷车特别配发分配方案

中国科协办公厅

中国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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