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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林业厅不予答复近5年批次穿山甲救护信息,起诉不属受案范围?绿会递交上诉状
2018/9/30 20:42:00 本站中国绿发会

绿会诉广西林业厅不予答复近5年批次穿山甲救护信息行政诉讼案,今日依法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寄出上诉状。

上诉请求内容:“1、请求依法撤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5日作出的(2018)桂0107行初138号行政裁定书。2、指令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案情回顾】


2017年8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警第三支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活体穿山甲33只,死体穿山甲1只,并移交广西林业厅,并由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病检测中心进行救护。

2017年8月22日,绿会针对该事件向广西林业厅申请有关穿山甲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一、近五年内,贵厅接收穿山甲的数量多少只,活体数量和死体数量分别多少只;二、过去五年林业厅穿山甲救助的处理去向:1.放生多少只,是否有跟踪器。2.其他处理去向多少只?其他处理途径包括哪些方面。3.现状如何”。

2017年9月6日,绿会收到广西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答复的内容为“收容救护穿山甲等陆生野生动物是各级林业部门的法定职责,我厅对穿山甲救护的管理方式主要以批次方式进行,对相关数据未按年度进行整理统计。”

2017年9月14日,绿会依据广西林业厅的答复再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2012年—2016年连续五年各批次穿山甲救助情况信息以及穿山甲死亡处理信息”。但一直未收到广西林业厅答复。

2018年2月26日,绿会将广西林业厅因拒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诉于法院。

2018年4月9日,绿会收到南宁西乡塘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2018年6月6日,绿会诉广西林业厅行政诉讼案进行开庭审理。

2018年9月29日,绿会收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寄来行政裁定书。

2018年9月30日,绿会依法将行政上诉状邮寄给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