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回复告知:
一、关于“广东珠海长隆水族馆和上海海昌极地海洋世界的《长江江豚人工繁育许可证》申报材料”
2018年9月13日,我办印发《关于征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意见的函》(农长(资环)便[2018]150号),依法书面征求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昌极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意见。根据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昌极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书面意见,上述申报材料除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的准备工作外,大量内容属于长期基础研究和经验积累形成的专有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公开有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其不同意公开。
经审查,我部认为,不公开上述信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对你申请公开的信息,我部不予公开。
二、关于“广东珠海长隆水族馆和上海海昌极地海洋世界的《长江江豚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复文件”
为贯彻落实《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16-2025)》和《长江
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选择具备条件的大型水族馆进行江豚驯养、繁育,建设长江江豚驯繁基地,拓展江豚保护途径”的要求,根据长江江豚野外种群现状和抢救性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我部于2018年6月29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昌极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长江江豚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申请进行专题审查,认为符合《水生哺乳动物饲养设施要求》(SCT6073-2012)。我部于2018年7月20日印发《关于同意开展长江江豚和中华鲟人工养殖和繁育工作的通知》(农长(资环)便(2018)125号),并分别于2018年7月27日、8月15日向两公司颁发《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同时将《关于同意开展长江江豚和中华鲟人工养殖和繁育工作的通知》(农长(资环)[2018]125号)作为附件回复绿会。
◆ 2018年8月17日,绿会向农村农业部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同时提出并邮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广东珠海长隆水族馆和上海海昌极地海洋世界有关《长江江豚人工繁育可证》的审批材料及证件。
◆ 2018年8月31日,收到农村农业部延后一个办理周期答复的邮件告知。
◆ 2018年9月6日,收到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的信息公开告知书。
◆ 2018年10月9日,收到农村农业部正式回复的信息公开告知书。
文/子舒 审/飞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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