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于2019年1月1日开始,中国科学院增选总名额为71名,中国工程院增选名额将不超过80名。根据相关规定,中国科协将组织各有关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进行推荐和提名工作。
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于2019年1月1日开始,中国科学院增选总名额为71名,其中支持新兴和交叉学科6名,支持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特别名额5名。中国工程院增选名额将不超过80名。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委托中国科协组织各有关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进行推荐和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以下为通知原文:
中国科协:
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具有推荐资质的全国学会推荐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组织推荐的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总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不超过10名、化学部不超过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不超过12名、地学部不超过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不超过7名、技术科学部不超过11名。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要求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请制定严格规范的推荐程序和办法,坚持院士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推荐院士候选人要全面考察其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如出现所推荐候选人被投诉情况,请负责进行核查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及意见。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
三、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正式向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来函说明推荐工作情况,同时附上所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详情请见学部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asad.cas.cn)。
联网上报电子文件须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所需“用户名及密码”已随本通知寄送,请注意查收,妥善保管,专人使用。相关材料的要求以及增选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详见附件。
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推荐和初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联系。
中国科协:
中国工程院2019年院士增选工作于1月1日启动。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委托贵部门组织各有关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进行推荐和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工程院2019年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80名。
二、中国工程院现设9个学部。本次增选可向工程院报送候选人的名额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农业学部和医药卫生学部七个学部分别不超过18名,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和工程管理学部两个学部分别不超过12名。上述9个学部所涵盖的工程科学技术各学科专业的专家均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由学术团体提名的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务技术职务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四、2013、2015、2017年合计连续3次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或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2019年须停止1次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五、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工程科技人才。请中国科协在组织全国性学会和省级科协推荐工作中,特别关注对在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工程科技专家的推荐与提名。
六、学术团体在提名工作中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关注候选人的科学道德、实际贡献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情况。
七、本文所附的《提名书》仅限中国科协提名使用。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工程院。具体要求如下:
1.需提交《关于报送候选人名单及其材料的函》一式2份。函中应按学部顺序列出通过提名评审的候选人名单,并加盖公章。随函应附:提名委员会委员名单和有提名委员会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投票结果(总票数以及候选人的得票数及排序)。
2.需提交由候选人签名及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名书》原件一式4份,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及word格式《提名书》电子版光盘1张,不接收U盘、移动硬盘等其它存储介质。《提名书》原件与电子版的内容须完全一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
3.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附件材料涉密情况及使用范围的说明。所报材料如需退还,请注明。
4.《提名书》内容须进行脱密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公章。
中国工程院
2018年12月26日
来源:千万英才 (ID:qianwanyingcai)
编辑:裴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