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场全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摄影大赛,引起了环境爱好者的担忧。活动设置不菲奖金,鼓励摄影爱好者走进森林、湿地等,将镜头对准珍惜濒危野生植物。
而在活动的规则中,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只有简单一句:拍摄时不可对野生植物及其生境造成破坏。
且不说这种泛泛的要求能否起到作用,即便有所警示,但若有人违反,又该如何监管、如何惩戒呢?从以往的多次以鸟类等野生动物为拍摄对象的活动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比如棚拍、诱拍,比如无人机干扰,比如搅乱拍摄对象生活规律,比如拍摄过后的一地狼藉……以上种种,无疑让人对本次活动的拍摄对象——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感到担忧,动物尚有机会逃跑躲避,植物只能生受着,也许不小心的一脚下去,它们再珍稀也无法存活。
任何以爱之名举办的活动,比如本次活动启动的理由“普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珍稀濒危植物,为推动野生植物保护,挖掘和研究植物文化的内涵,引导青少年对保护生态的认识,推动生态文化建设……”,如果没有生物学伦理的要求,那么这就不是一个合格合规的活动,以爱之名带来破坏之实的情况发生的频率太高,以至于环境爱好者闻之色变,可见缺乏科学伦理的制约,是多么可怕。
这同样也是绿会对此类活动的担忧。对此,绿会也将严密关注这项比赛,并提出两点建议:建议活动主办方修订规则,加入生物伦理和科学伦理的相关规定,以确保真正遵循习总书记生态文明的精神。第二,如无法做到有效规范与制约,本着保护优先的原则比赛,建议取消此项比赛。
文/ Toyar 审/橡树 编/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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