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11-14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全继委办发﹝201817

关于开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电子学分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相关学协会:

  为进一步提升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并方便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员查询所获学分证书,“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http://cmegsb.cma.org.cn)已增设学分证书打印功能。该功能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在辽宁省、甘肃省、河南省、中国医科科学院、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6个试点省份/单位开始启用。

  为确保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试点工作平稳过渡,2018年11-12月期间采用电子学分证书与纸质学分证书并行的方式,如两者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学分证书为准。2019年1月1日后,试点省份/单位将以电子学分证书为唯一证书样式,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本通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网站(http://www.nhfpc.gov.cn/qjjys)、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公布。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样式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医学会代章)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样式





 



内容来源:中华医学会

来源:中华医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ma.org.cn/art/2018/11/14/art_128_24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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