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的定位是什么?
制定团体标准的资质是什么?
制定团体标准需要多长的周期?
涉及到专利问题时团体该如何处理?
3月29日召开的市科协第三期学会秘书长沙龙暨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上,这些时常困扰着学会的专业问题得到了专家的详细介绍和解答。
来自市科协所属20余家学会秘书长,100多家相关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以及部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培训邀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与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朱翔华博士,全面介绍了我国团体标准的政策制度体系,系统解读了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9年新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以及《GB/T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2-2018团体标准化 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等两项国家标准,并结合应用案例,就我国团体标准的发展现状、团体标准组织制定相关要求,以及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注册和发布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活动,对团体标准的定位、制定的资质及周期,涉及相关专利时的处理方法等有更清晰的理解。在今后团体标准工作中,将会更好地理解和坚持“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这四项基本原则,进一步夯实上海团体标准工作的基础。
上海市市标准化协会理事长谢燕谈到,当前国家对团体标准工作非常重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首次赋予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明确提出了团体标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团体标准作为我国推进《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一项重要举措,成为我国标准体系中新的组成部分,是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工具,也是规范和引领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多年来,市科协积极引导和推进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包括团体标准制定在内的社会化科技服务工作。近年来,先后有近30家学会承接或参与制定了60余项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在标准制定领域有着良好的工作基础。为此,在去年6月,市科协就应部分学会要求,联合上海市标准化协会组织了一期以标准制定为主题的学会沙龙。
沙龙活动后,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的学会数量从最初的7家上升到19家,其中5家学会已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