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该中心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钟楼支行(以下简称“建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三孝口支行(以下简称“建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邮政储蓄银行黄山路支行(以下简称“邮储”)、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黄山路支行(以下简称“浦发”)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全部由中心自主核算。建钟、建三、交行、邮储、民生、浦发承办的中心公积金贷款数据迁移至中心系统,后续还款改由中心系统进行。
不过,此次贷款自主核算,借款人无需至建钟、建三、交行、邮储、民生、浦发、中心办理任何手续。借款人原已申请办理的公积金“按月划转还贷”业务,自2020年10月1日起统一变更为“冲还贷”方式,即:每月按借款人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从协议约定的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中划扣冲还贷,不足部分再从借款人还贷银行卡(折)中扣款。 自9月20日起,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账目以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借款人如对核算转换前归还的贷款本息有异议,由原承办银行网点负责解释;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后归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有异议,由中心负责解释。
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