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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作者钟秉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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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导读
“少年强中国强,体育强中国强”。青少年健康发展关乎民族振兴、国家强盛、社会向善、文化传承,是每个家庭的幸福之基。为了全面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进一步促进体育与教育的全面融合,通过体育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2020年4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并于2020年9月21日发布。这被认为是我国青少年体育和健康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然而,新时代体教融合的目标与任务是什么?其与多年前施行的“体教结合”“教体结合”具有何种本质性区别?推进体教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与核心支撑是什么?在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展过程中,对于以上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深入探讨与解答,是学界应有之责。基于此,本刊特邀国内相关领域的管理者和知名学者(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王登峰,首都体育学院钟秉枢,武汉体育学院柳鸣毅与武汉大学丁煌,上海体育学院唐炎与陈佩杰),围绕“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这一核心命题进行专题研究,从宏观层面揭示体教融合的发展目标并勾勒学校体育的改革方向,从中观层面剖析体教融合的政策指引和推进路径,从微观层面直面高考改革的动力因素,以引发学者对相关议题的深入探讨,并为体教融合政策的推进与优化提供学术参考。
问题与展望: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
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
钟秉枢,教育学博士,北京体育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首都体育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大体联教育委员会委员、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排球协会副主席、中国足球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教育部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工作体育学科组组长、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学校体育》主编。曾任首都体育学院校长、北京体育大学副校长、国际教练教育委员会副主席、国际排联规则委员会委员、国际田联地区发展中心•北京主任。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国家级专家、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国家教委“十佳优秀青年体育教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喜爱的大学校长”、多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及省部级科研和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主要从事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和高教管理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出版著作40多部,发表论文300余篇。
2020年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2020年9月21日发布)。会议指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从新中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建立,到金牌体育使体育远离学生、应试教育使学生远离体育,从“体教结合”“教体结合”的探索,到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伴随新中国成立70余年和改革开放40余年,总结其间的经验与教训,对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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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健康发展面临的体育与教育关系问题
1.1 金牌体育使体育远离学生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长期探索,形成了以“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国内练兵、一致对外”“国家包办、政府部门分管、财政统包供给”为基本特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在管理上,把体育运动作为社会事业,建立了从上到下的管理体系;在训练上,建立了从地方业余训练队到省市体工队再到国家队的一条龙训练体系;在学习上,重点体校和专业运动队开始在体育管理部门的主导下建立自己独立的文化课程教学体系,对重点体校的运动员进行学历教育,对专业队的运动员进行文化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在竞赛上,形成了从全运会、省运会、地区运动会到基层运动会、学校运动会的竞赛体系;在保障上,有专门的编制、经费和运动员退役安置政策;在目标上,逐步形成了以“奥运争光”为最高层次战略目标的“层层争光”。由举国体制主导的竞技体育管理模式将资源集中调配用于推进“金牌项目”的开展,使得我国的竞技体育水平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在国人心目中,出色的竞技体育成绩成为提高国家地位、证明制度优越性的途径,极大增强了国人的民族自信心和政治认同感。20世纪80年代以前,这种专业化训练体系吸引了大量青少年投入竞技体育,为我国竞技体育源源不断地提供优秀人才,有力地保障了我国各级运动队伍的稳定,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各项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了体育事业的发展。
对从事竞技体育的运动员而言,获得高水平的竞技能力,不断取得优异比赛成绩是其首要任务。1951年中央体训班(国家队前身)成立之初就明确:中央体训班的任务是为国家培养优秀运动员,迅速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争取在国际竞赛中的胜利,为国家争取荣誉,并以他们技术上的成就推动和影响群众体育的开展。为获取优异成绩,教练员的任职条件与运动员所取得的运动成绩直接相关,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管理部门、训练单位、教练员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等最直接、最鲜明的指标,就是所培养的运动员参加上一年度比赛所取得的运动成绩。不仅教练员如此,运动员亦如此。运动员的读书、升学、就业、评优、评奖、待遇等直接与运动成绩挂钩。于是,无论是竞技体育管理者、教练员,还是运动员、投入竞技体育中的学生、家长及文化课教师,均向运动训练倾斜,崇尚短期有效的方法,在运动员的青少年阶段便开始运用成年运动员的训练方法和手段,进行“早期专项化”训练。由于运动成绩成了硬指标,文化学习被忽视,且“早期专项化训练极易对动作技能学习、运动技能学习、体能训练科学化、长期职业生涯发展及身体健康等造成不良影响”。
进入20世纪80年代,应试教育使得学生学业负担加重,分配方式改革使得教育背景的作用凸显。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由于在体育系统学习的学生半天学习、半天训练,其文化课教学总学时远少于普通中小学生,基础教育薄弱。“体育系统内各级各类体校文化课难受重视;省级以上的专业队长于运动训练,短于文化教育,有的地方虽然挂了运动技术学院的牌子,但往往重文凭不重文化,文化课甚至形同虚设,有文凭无文化、有文凭无水平的现象普遍存在;那些非尖子运动员因缺乏文化和技能,退役后就业难,直接影响了更多有体育天赋的青少年进体校和专业队,出口不畅,进口必然受阻”。同时,“长期、反复的高强度、大运动量训练导致或诱发运动性伤病,已经成为困扰运动员的最大问题”。
金牌体育导向使体育系统内部形成了人才培养的“独立王国”,运动员高淘汰率和文化素质不高的现实使很多家长不愿让有运动天赋的青少年从事竞技体育,使得体育远离学生。在传统金字塔模式下的“二线”和“三线”队伍参训人数逐渐减少,“二线”与“三线”运动员培养层次和阶段划分已不复存在,后备人才规模小、效益低,严重阻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篮球协会主席姚明坦言:“目前,我国很多项目的后备人才储备并不雄厚。以男篮为例,国家队球员基本来自CBA联赛20个参赛队的350名球员,而CBA球员中,60%由辽宁、山东、吉林、黑龙江、河北、江苏等6个省输送,55%由8家俱乐部自主培养,仅有22人来自非专业队渠道,拓宽男篮青训渠道已是当务之急。”
1.2 应试教育使学生远离体育
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至今,应试教育使得学生负担越来越重。在应试压力下,文化学习受到极度重视,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睡眠普遍不足。全球儿童平均每天室外活动时间为 3.41 h,我国儿童为 0.86 h;我国小学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为8.84 h,我国0~6岁儿童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为9.29 h,而全球儿童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为10.14 h。在2018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王国庆答记者问时提到:“从1951年到2017年,国家围绕中小学生的减负出台过几十份文件。几十年喊减负,有些地方孩子们的书包越喊越沉,课外负担越喊越重,睡眠和休息的时间越喊越少。我国中小学生每天课外写作业的时间是2.82 h,时长已经超过全球平均水平将近3倍。”习近平总书记呼吁:“中国孩子玩得太少了,要让他们多玩一玩。”2018年12月,教育部等9部委出台中小学生减负措施30条,旨在“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108名全国政协委员共同联名,提交了《关于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为中小学生松绑减负》的提案。
在应试压力下,体育课往往不被重视或被其他活动取代,具有风险性、挑战性、冒险性的运动项目,以及体育锻炼、课余训练、户外活动被排挤。为了提升学生对体育的重视度,2007年后开始将体育考试成绩纳入中考,所占权重也逐渐增加。体育是否纳入高考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考什么就练什么”应试局面的出现与体育本应促进人的体质健康、人格健全之间产生矛盾,让不少学生上了多年体育课也未能掌握一项体育运动,更谈不上选择一种或几种体育运动长期坚持下去。
应试教育的结果使得学生远离体育,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成了“无米之炊”。在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实施后的10年时间内,很多学生没有学会加速跑、游泳、三步上篮,不会颠球、爬树,甚至拉不了一个标准的引体向上。为了规避风险、不影响文化学习,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很多体育课都是基于“不出汗、不脏衣、不喘气、不摔跤、不擦皮、不受伤、不长跑、无强度、无对抗、无冲撞”的“三无七不”标准上课。与日本、美国相比: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初中生占比,我国为8%,日本为65.4%,美国为62.8%;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高中生占比,我国为10.5%,日本为34.5%,美国为53.3%。“因缺乏体育活动、不爱体育运动,只会成天坐在教室里‘刷题’,导致青少年心理问题十分严重。13~15岁的抑郁人群每年以10%的速度上升”。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考察调研时说:“现在孩子普遍眼镜化,这是我的隐忧。还有身体的健康程度,由于体育锻炼少,有所下降。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我说的‘野蛮其体魄’就是强身健体。”
1.3 关于“教体结合”“体教结合”35年的探索
1985年12月,为适应我国竞技体育形势发展需要,做好参加世界大、中学生运动会的准备,国家教委和国家体委在山东掖县召开全国学校业余体育训练工作会,印发了《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为贯彻此文件精神,1987 年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开始起步。1995年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提出了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目的:“努力提高我国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以逐步实现由国家教委组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目标。”在2003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以“清华模式”培养的学生运动员胡凯夺得男子100 m跑冠军。2005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切实加强‘教体结合’”“以普通高等学校为龙头,逐步完善大、中、小学相衔接的优秀体育人才培养机制”。2017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作为加强学校体育综合改革、探索培养高水平优秀体育人才、推进竞技体育改革和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进行统筹安排”。由此可见,“教体结合”体现的是教育部门试图把传统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一种通过教育系统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全新机制,发挥学校体育的教育功能,依靠自己的资源优势,培养高水平运动队和“竞技、学习俱佳”的学生运动员。
1986年国家体委发布的《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提出: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有条件的省以上专业运动队试行向学校化过渡;竞技体校实行“亦读亦训”制度。1993年国家体委发布的《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体教结合’培养体育人才的途径”。由此,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工作开始向学校与社会各界延伸,体育系统开始与教育系统合作出台一系列政策。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强调,“业余训练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业余训练工作,改善业余训练条件,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采用“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式促进“体教结合”。
201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要求:整合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资源,理顺“体教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体育运动学校的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学习;鼓励在役运动员以各种方式接受高等教育;建立运动队文化教育协调机制;等等。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等5部委发布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要以运动员全面发展为前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体教结合’,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努力构建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高等院校要重视运动员的课程学习,体育部门要保证优秀运动员文化教育时间,为运动员在役和退役完成学历教育创造条件,不断提高运动员学历教育质量,为运动员的再就业打好文化和职业技术基础。”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改革创新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创新发展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体校建设。由此可见,“体教结合”体现的是体育部门将业余体校、运动学校、青少年运动队作为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基石,将与教育部门的结合、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视为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运动员退役就业的“退出机制”之一。
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看,虽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制度保障、加强“教体结合”“体教结合”工作,但无论是“教体结合”还是“体教结合”,均未真正解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基础问题,即未能构建符合二者结合的竞赛、训练体系,解决“学训矛盾”。在“教体结合”的过程中,教育部门无“为国争光”的目标要求,往往照搬现有训练模式,聘请体育系统的著名教练员,未掌握学训结合的规律,未以适应学校化的竞赛体系、选拔输送机制和保障体制进行制度设计,亦未能着力构建适合我国实际的“教体结合”竞训模式。“体教结合”实质上变成一种解决运动员文化教育、“退训者”就业问题的阶段性临时办法,甚至逐渐扭曲为体育行业单方面的诉求。由于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2套竞赛体系不兼容,我国并未形成完备的二者结合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链式的青少年竞赛体系和与之相联系的训练体系、运动员等级审批制度。
在2020年5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跆拳道协会和中国空手道协会主席管健民在《关于进一步增强教育和体育系统合力推动中小学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中提出:我国教育部门的学校体育工作在利用体育部门的专业资源方面还存在沟通和形成合力不够的问题。这些问题带有明显的跨部门与复合性特征,仅靠教育部门“单兵作战”显然势单力薄,多年来的实践效果也不佳。如何发挥国家、地方各级体育单项协会在专项技术、人才方面的组织优势,调动体育单项协会服务中小学体育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仅需要体育系统主动发力,更需要教育部门主动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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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展望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标志着学校体育工作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进入一个新时代,为进一步落实该文件精神,笔者提出如下发展展望。
2.1 加强学校体育,夯实青少年健康发展基础
“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出的要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目的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中重要的“一育”,“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对青少年思想品德的提升、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体育奠德育之基,可提升道德素养和心理健康水平,磨炼意志品质,培育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民族向心力、凝聚力,以体育之魂锤炼学生坚韧勇敢的优良品格;体育奠智育之基,可促进神经系统发育,使大脑得到恢复和休息,培养记忆力、观察力、创造力,以体育之慧启迪学生认知世界,塑造健全人格;体育奠美育之基,可塑造形体美、姿态美、动作美,培养审美情趣,发展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以体育之美感染学生为人处世之道,拥有健美性格;体育奠劳动教育之基,可增强身体活动能力,提高动作准确性和协调性等,以体育之力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收获强健体格。可以说,缺少体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不重视体育的教育不是好的教育。
为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需要认识和把握与“健康中国”相关联的学校体育改革方向,把学校体育与“健康中国”紧密相连,站在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把学校体育融入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目标进行整体谋划。贯彻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强调学校体育健身育人功能,通过开齐、开足体育课,鼓励学生参与竞技体育训练和赛事,体悟竞技体育内涵,培育体育文化精神,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需要认识和把握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学校体育发展要求,把学校体育与教育强国紧密相连,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认识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通过学校体育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使学生拥有活跃的头脑、健康的身体、快乐的心情。需要认识和把握与“中国梦”相匹配的学校体育战略定位,把学校体育与体育强国紧密相连,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把学校体育融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大格局中,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更新学校体育理念。不仅要推动传统学校体育中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社团活动和体育竞赛的协调发展,还要探索体教融合的学校体育“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完善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支持学校与体育部门建立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将其纳入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奠定坚实的青少年人才基础。
2.2 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打通体教融合的核心节点
竞赛是推进教体融合的一个核心节点。没有建立体教融合的青少年竞赛体系一直是“教体结合”“体教结合”的短板。2012年北京市体育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工作的意见》提出,梳理整合体教两家赛事活动资源,构建与青少年“三大球”运动开展相配套的符合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的竞赛体系。2015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提出:“要注重职业联赛、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校园足球赛事的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科学化。”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提出:“改革青少年竞赛制度,健全县、市、省、国家4级竞赛体系,完善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和灵活的赛制。”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以游泳、田径等项目为试点,将教育部门主办的符合要求的赛事纳入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体系。”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推进竞赛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与国际接轨的体育竞赛制度,构建多部门合作、多主体参与的金字塔式体育竞赛体系,畅通分级分类有序参赛通道,推动青少年竞赛体系和学校竞赛体系有机融合;打破部门界限和注册限制,逐步建立面向所有适龄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相互衔接的全国青少年U系列竞赛体系。
为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需要整合体育部门青少年体育赛事与教育部门学校体育赛事,构建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有机结合,适应上述2个体系发展要求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4级竞赛体系,并与专业化青少年竞赛体系深度融合、与职业竞赛体系有机衔接,将之作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着力点;需要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赛事、统一参赛资格注册、统筹运动等级认证;需要谨慎确定不同项目初始比赛年龄,按照年龄段进行分组、设置不同的比赛数量;需要根据青少年生长发育规律和学校教育规律制定比赛规程、安排比赛场地、设置比赛时间;需要淡化比赛输赢,重视对青少年公平竞赛、规则意识等品德的培养。如国际女子网球协会(WTA)通过针对青少年运动员制定的一套适龄竞赛规则(AER),成功延长了青少年运动员运动生涯的43%,将青少年女子运动员过早退役率由7%降低至1%。
2.3 加强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助力“今日之星”成为“明日领袖”
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是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进行“体教结合”“教体结合”的“抓手”,其为学校体育发展、学生健康成长、学生运动员培养作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发布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实施青少年体育拔尖人才建设工程,推动体校特色运动队、俱乐部运动队、大中小学运动队及俱乐部建设。
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需要做到: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整合已有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资源,联合建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并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序列,与省队、国家队有机衔接;对开展的运动项目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进行统筹布局;加强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转换体育教师和教练员身份,在培养学生运动员的同时,培养“教师教练员”和“教练员教师”;将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中的“今日之星”培养成“明日领袖”,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引导学生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在文化学习和运动训练的双重任务中,自强不息,心无旁骛,学好文韬武略,报效祖国和人民。
2012年,笔者领衔的课题组对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古巴等10个国家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状况的调研发现:学校体育是青少年接触体育运动、发展体育兴趣的自然场所;学生运动员完全纳入学生管理,其身份首先是学生,其次才是运动员;不管是何性质的青少年运动员,都需达到国家的教育标准和要求,才能取得相应学校的毕业文凭,没有一个国家通过降低教学标准和水平解决青少年运动员运动训练与文化教育的矛盾;各国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教学方式和教学安排上,而非教学内容上;运动员必须通过参加正常的文化学习获得学位,找到工作,以此谋生。在2019年那不勒斯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带领墨西哥跳水队获得4金的中国援墨教练员马进透露:“墨西哥非常注重运动员的学习,运动员系统上课,比赛时会协调减少课程或请教师进行特殊辅导。经过系统学习的运动员,接受能力会强一些,考虑问题也会更加全面。”
2.4 鼓励社会体育组织参与,构建多元投入的青少年体育治理体系
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绝不仅是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两家的事情,还涉及其他党政部门、学校、运动队、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2007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201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要求,“加强政府统筹,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2016年发布的《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2019年发布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进一步发挥体校和社会俱乐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优势”。
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需要做到:政府依托社会力量,构建适合我国特点的党政部门、学校、运动队、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多元参与治理、多元投入的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青少年体育治理体系,通过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供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建立与社会力量的内生联动机制,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建立与学校体育有机衔接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通过民生工程(基础类)、提升工程(完善类)、配增工程(特色类)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小区建设,加强运动场地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将开展青少年体育纳入健康社区建设评价体系,为“师、生、家、校、社”五位一体推动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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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2020年5月19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与中国篮球协会在北京大学签署《促进体教融合发展谅解备忘录》,各方将在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在篮球教练员的培训及双认证、整合竞赛体系促进篮球人才的培养与输送、联合推广“小篮球”项目、篮球赛事数据共享、弘扬篮球文化等方面开展合作。这一实践表明,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新时代已经开启。在对待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问题上,要有看齐意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认识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深远意义;要有责任担当,切实改进作风,务求实效,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提升体教融合执行力度;要遵循教育和体育规律,通过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文刊于《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20年第44卷第10期,为方便阅读,此处删去原文注释,如果其他媒体或机构转载,请标明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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