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前沿科技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0-16

来源:创新研究

近年来,我国前沿科技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科技创新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前沿科技指向未来,不仅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而且是加快科学向技术转化、实现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国前沿科技领域尚存在科技资源配置不够科学合理、科技资源整合力度不足、科技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等“短板”和“弱项”,前沿科技领域的治理创新尚未跟上技术创新的步伐。 

专家学者表示,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背景下,不论是在国家发展层面还是在区域发展层面,都应高度重视前沿科技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科技治理方面进行必要的超前部署,并对科技资源进行纵深配置。需通过创新前沿科技发展政策的高质量供给、强化前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的引导作用、优化前沿科技发展的创新生态等一系列对策措施,加快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及科技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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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提升我国

前沿科技领域治理能力的意义

有利于加快产业链补短板

我国前沿科技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产业链日趋完善,但产业链短板也越来越突出,并呈现出向中上游集中的特点。而且,很多前沿产业的“卡脖子”技术具有相同性,几乎都与关键材料制造、高性能零部件制造、工业软件设计等有关。随着问题的聚焦,产业链补短板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当前,我国亟需提升前沿科技领域的政府治理能力,针对核心短板精准施策,加大和提升攻关的力度和精准度。

有利于集中创新资源

在国外,掌握前沿科技领域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企业不仅是大型的龙头企业集团,还包括大量中小型的“隐形冠军”。我国也有一批前沿科技领域的中小型企业正处于创新突破的成长阶段。对于这些中小型企业而言,市场激励的作用至关重大。在稳定的市场需求带动下,这些企业可以集中内部优势资源、吸引各类要素资源,集中力量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产业龙头企业的创新做好配套。我国消费规模大、市场增长快,本应拥有市场激励的绝对优势。但实际情况是,以往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模式难以适应新时期前沿科学技术的发展需求,制约了创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亟需调整突破。

有利于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我国创新主体形式多样,既有拥有不同所有制、具有不同规模、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主体,也有传统科研单位、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等科研主体,还有金融、大数据等各类服务主体。每类主体都有自己的创新需求,需要政府完善治理,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让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带动作用、让更多中小企业成为所在领域“隐形冠军”、让科研机构安心搞基础研发和应用转化、让服务组织实现服务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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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前沿科技领域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前沿科技治理的战略性目标不明确

我国已经明确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以及加快产业链补短板的创新重点,前沿科技领域的治理也应提升至新的高度。但目前,治理的总体目标并不明确,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遵循不同的治理原则,影响了创新的进程,其中对技术转化环节的影响最为突出。很多情况下,政府更加关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安全性,严格上市监管,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前沿新产品在国内市场应用缓慢。一些日益成熟的新产品,在国外市场的推广甚至快于国内。此外,由于战略性目标缺位,对各类创新政策的指导也不到位,导致现有的治理更多的是行政管理,而不能随着前沿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及时向治理转变。技术在赶超,但治理尚未跟进,使得创新资源引进、创新产品和服务走出去面临着障碍。

计划管理“一刀切”的情况依然存在

在我国前沿技术的起步阶段,由于产业规模小、实力弱,科技类产品多依赖进口。同时,当初的政府管理强调总量配置,存在计划性。虽然目前的情况已经有了根本性改变,但政府的计划管控依然存在。在技术创新成果显著的前沿领域,管控“一刀切”的情况尤为突出,例如新能源、新医疗等。这类产业的特点是技术成熟度相对较高,明明有很好的市场空间,也有旺盛的社会需求,却卡在了制度门槛之外。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不仅要重视实验室创新,还要加速技术转化,形成多场景应用的全球领先优势。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改变以往“一刀切”的管理模式。

缺少对产业链联合创新的引导力度

前沿科技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背后,都有强大的立足供应链网络构建起来的创新网络,积聚了一批产业细分行业翘楚。创新引导是政府治理前沿科技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常规的引导重点是单个主体,例如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创新项目等,并不能对产业链联合创新形成政策性引导。在前沿科技创新的起步阶段,产业链尚未形成,更谈不上联合创新。随着国内产业链的日趋完善,我国前沿科技领域越来越深入、广泛地融入到全球产业体系之中,企业竞争开始演化为产业链竞争,产业链联合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当前政府治理还不能很好地提供引导支持。

政府治理的制度约束较强

前沿科技领域的产业具有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高端集中型的特点,离不开人、财、物等要素资源。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科研制度在创新中不断完善,但传统的惯性思维制约了创新发展。例如财政资金多以政府决策的具体项目为主,忽略了最了解前沿趋势的科学家和最了解市场需求的企业家的建议权和立项权,造成立项与实施两张皮的不利局面;还有前沿科技领域的设备采购,遵循的是政府采购制度,并不能依据前沿技术研发需求进行科学管理。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便会形成不利于创新的刚性制度约束。

平台治理模式仍需在探索中强化创新

在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阶段,商业模式创新是其中的焦点。没有适宜的商业模式支撑,技术创新将会后劲不足。平台模式是数字时代中一类重要的商业模式,其打破了单一企业的资源边界,让零散的数据成为大数据资源,但也引出了一系列的治理难题。其中有三个问题最为突出:市场治理主体如何从边界清晰的企业治理向边界可以无限拓展的平台生态治理转变;平台大数据资源充分流动优化配置的同时,如何避免出现大数据风险;平台网络优势充分释放的同时,如何避免平台垄断。以上问题都对前沿科技领域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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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前沿科技领域治理的对策措施

创新前沿科技发展政策的高质量供给

必须遵循前沿科技发展特点及发展规律,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创新,科技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治理相关法规,创新前沿科技发展的高质量政策供给,以高质量科技政策供给助推前沿科技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强化科技治理体系及科技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前沿科技领域创新效率,努力提升前沿科技领域创新能力,为释放前沿科技创新潜能做出更好的制度安排。

强化前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的引导作用

坚持通过全球视野和科技预测,并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实施前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尤其是面向未来的长远前沿科技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我国“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要细化国家前沿科技发展目标,确定前沿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制定优先发展前沿技术的路径规划,努力强化其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系统性、协调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并为实施前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优化前沿科技发展的创新生态

近年来,我国在营商环境改善和优化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的蓬勃发展。为加快我国前沿科技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创新生态系统的改善和优化。通过切实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前沿科技的创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我国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主体蓬勃发展,努力释放前沿科技创新的巨大潜能。

打造前沿科技发展的创新集群

创新集群是现代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的社会创新网络,是加快科学向技术转化、实现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有效组织形式。创新集群由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按照价值链、创新链、产业链聚集而成,具有区域性、集聚性、融合性、互补性、网络性、异质性、交互性、高效性等特性。打造前沿科技领域创新集群,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支撑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进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前沿科技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

在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下,要积极探索基于利益机制的科技协同创新模式,着力建设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要强化科技创新优势互补和多学科综合集成,大力推进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科技协同创新,切实提高前沿科技领域协同创新的效率和效益。要重视人类共同面临的前沿科技领域重大问题,积极谋划、推动和参与全球前沿科技领域的协同创新。

提高前沿科技发展投入和资源配置水平

始终重视和支持前沿科技领域创新,努力做好面向未来的科技资源纵深配置,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特别是要尽可能释放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巨大潜能。切实提高政府基础性和公益性科技投入,加大对前沿科技领域的支持力度和支持强度。通过不断聚集并统筹科技资源,努力增强前沿科技领域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加快前沿科技自主创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进程

积极适应科技全球化进程,牢牢把握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及产业变革新机遇,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自觉行动,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切实拓展前沿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途径,积极谋划、推动、参与国际大科学研究活动和大科学装置建设。尽可能充分利用全球创新网络优质资源,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式创新、负责任创新和迭代创新,大力推广应用基于大数据的科学研究范式及科学方法。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文化

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和科技创新活动特点,大力弘扬科学家的爱国精神、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协同精神和育人精神。引导广大科技从业者牢固树立科学价值观,积极促进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交融。坚持经世致用、实事求是的科技评价和激励导向,倡导科学、严谨、勤勉、认真的职业操守和负责任的创新。加强基于社会责任自律和他律的科技共同体建设,不断为前沿科技创新主体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改善前沿科技发展信息传播的社会环境

适应人类信息社会和大数据时代的特点,积极应对“信息爆炸”和海量数据的挑战,切实转变传统思想观念,加快政府科技数据开放进程,加强前沿科技信息面向社会公众的权威性、科学性、引导性和有效性。不断创新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技信息传播方式,努力提高科技信息传播效率和效益,着力提升与创新型国家、世界科技强国相适应的社会科技意识和公众科学素养。

作者:李光1、周健奇2

1. 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

2.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来源:naiscast 创新研究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Y2OTkxOA==&mid=2652026695&idx=3&sn=fb9055e0bea7bc797081ba0744dcf3ac&chksm=804851f6b73fd8e03a6d4a64dbe592f1badef023caad12c402a96f6961e4f4987868c732ca3a&scene=27#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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