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
省委第四十四次专题会提出,要实施优势转换战略,充分发挥电力电价优势效应。近日,省能源局、发改委、工信厅和国资运营公司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将实现终端电价每千瓦时0.3元的目标。近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进行了详细解读。
近年来,我省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截至今年9月底已达到957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占70%。伴随我省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发展日趋成熟,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培育和拓展省内用电需求、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途径。《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市场方向、政府引导、统筹有序的原则,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每千瓦时0.3元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实施方案》共包括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
省能源局副局长 侯秉让:
《实施方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做出顶层设计,可以充分发挥我省煤电资源优势,形成有比较优势的电价“洼地”,打造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高地”。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重点支持的14个标志性引领性产业包括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煤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通用航空、节能环保。
省工信厅副厅长 张占祥:
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按照自愿申报、企业承诺、市级审核、公示备案的程序,对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备案。
“十三五”以来,我省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市场交易体系。截至目前,累计交易电量已突破3900亿千瓦时,向下游释放改革红利超过260亿元,市场用户达到5500余户。
来源:山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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