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我省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促进电能替代和冬季清洁取暖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10月21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简化居民电采暖用户申请程序,落实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通知要求,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即按照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执行,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详细请看通知原文⇊
欢迎转发并底部随手点亮“在看”和“赞”哟!!!
汉中科普投稿信箱:hanzhongkepu@qq.com
(编辑:skxhk;审稿:贺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