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家卫健委印发
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加工烹调海鲜应做到烧熟煮透,烧熟煮透的一般原则是开锅后再保持10-15分钟。
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
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海鲜,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
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除此之外,从营养学角度,采用食物交换份法,在保证每日能量和营养素摄入量的前提下,避免包括冷链食品在内易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高风险食品。
本文综合整理自天津科普说、科普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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