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机器人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1-17

社交机器人是一种自主机器人,能够遵循符合自己身份的社交行为和规范,与人类或其他自主的实体进行互动与沟通。这个定义意味着社交机器人必须有实在的形体(不能只是屏幕上的角色)。近来发展的机器人,有些是用屏幕显示机器人的头。这种机器人处于合格边缘,如果躯干的功能只是为了放置屏幕,就不算是机器人。但是如果这类的机器人具备机动性,并且有感应的功能,这种系统就可以视为机器人。

背景“社交机器人学”这个领域起源于1940-1950年代,威廉·格雷·华特(William Grey Walter)是其先驱。1990年代初期以来,人工智能的研究人员后续研发。其中最知名的包括克丝汀·道腾翰(Kerstin Dautenhahn)、 玛嘉·马塔里克(Maja Mataric)、 辛西娅·布雷齐尔(Cynthia Breazeal)、 奥蒂·比拉德(Aude Billard)、 亚尼斯·德米瑞斯(Yiannis Demiris)、 布莱恩·达菲(Brian Duffy)。日本相关的领域是“关西工程运动”的“社交机器人学”,请参照三宅美博、 渡辺智男、 小嶋秀树、 神田崇行、石黒浩等人的研究1。

自主是社交机器人的一个必要条件。完全被遥控的机器人不能视为有社交功能,因为不能自己做决定。这种机器人只不过是幕后之人的延伸。但是也毋须完全自主,半自主似乎也能被接受。

定义社交机器人应该能与人类以及人型化代理人沟通和互动。这种交流比较可能是合作性质的,但是未必如此。而且,不合作的行为在有些情况下是符合社会规范的。例如机器人可以在游戏的范围内展现出竞争的行为。机器人的互动,可以在极少甚至没有沟通的情况下进行。例如机器人可以在太空站递工具给太空人,不过很可能迟早免不了要沟通。

社交机器人有两个建议的必要条件:图灵测试用以决定机器人的沟通技巧;以撒·艾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用以衡量机器人的行为(这两个条件,尤其是“机器人三定律”,在现实世界是否可行,仍有争议,而且或许根本不可能实现)。不过这种观点的结果是,机器人如果只能与其他机器人沟通,不能视为社交机器人:社交行为受制于人类以及其社会,人类社会订定必要的社会价值、规范、标准。这导致社交机器人对于文化的依赖,因为社会价值、规范、标准,会因不同的文化而异。

至此可以导入定义的最后部分。社交机器人互动的社交规范,必须符合其身份。身份和规范是经由社会订定的。例如机器人男管家,必须遵循既定良好服务的规范。机器人男管家必须体贴人意、可靠、尤其必须言行谨慎。社交机器人必须知道这点并且遵守无误。不过,社交机器人和其他自主机器人互动的时候,也必须遵守机器人之间的行为规范。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王沛 - 副教授、副研究员 -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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