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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普教育基地的申请、受理、复核与命名
二、申请加入科普讲师团
三、申报优秀科普作品资助
四、申请使用科普大篷车
五、社会组织申请市科协为业务主管单位
六、申请加入市科协团体会员
七、学会年检
八、申请成立企业(园区)科协
九、申请成立高校科协
十、申请建立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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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珠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科普设施能力等证明材料;
2.单位制定的科普工作规划、计划以及相关说明材料;
3.《珠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科普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格》。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科普部提交资料——科普部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市科协、市科技创新局、市教育局同意受理并联合组建的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和现场考察,提出具体评审意见,时间30个工作日。根据专家组意见,市科协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市科技创新局、市教育局联合认定、命名产,时间20个工作日。
(三)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34776、3334777(市科协科技普及部)
邮箱:skxkpb@zhuhai.gov.cn
依据《珠海市科普讲师团管理暂行办法》。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珠海科普讲师团成员登记表》;
2.涉及的个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成果及获奖材料。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科普部提交资料——科普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组织试讲、出具评审意见——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34776、3334777(市科协科技普及部)
邮箱:skxkpb@zhuhai.gov.cn
依据《珠海市优秀作品资助办法(试行)》。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珠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科普图书、漫画样册、科普动画、科普影视DV作品光碟等(一式三份)。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科普部提交资料——科普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向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34776、3334777(市科协科技普及部)
邮箱:skxkpb@zhuhai.gov.cn
依据《珠海市科协科普大篷车使用管理办法》。
(一)需提交的材料。
《珠海市科协科普大篷车巡展申请表》。
(二)申办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科普部提交资料——科普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向第三方承担机构发出派车任务单——由实施单位组织落实司机、讲解员、搬运辅助人员,并将落实对接情况反馈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34776、3334777(市科协科技普及部)
邮箱:skxkpb@zhuhai.gov.cn
(一)科技社团申请市科协为业务主管单位。
依据《珠海市科协主管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珠海市科协团体会员管理办法》。
1.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登记成立的条件;
(2)其业务属于科技领域中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学科及相关的新兴、交叉或前沿领域,或与科技发展和普及密切相关的领域;
(3)主要发起者应在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和代表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应提交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常设办事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6)其业务领域和名称不得与已成立的市科协主管科技社团相同或相似。
2.需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4)章程草案;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3.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学会部提交资料——学会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向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民办非企业申请市科协为业务主管单位。
依据《珠海市科协组织通则》、《珠海市科协主管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1.申请者应具备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4)有必要的场所;
(5)其业务领域和名称不得与已成立的市科协主管科技社团相同或相似。
2.需提交的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交原件);
(2)《相关许可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申请书》;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5)《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填报表》;
(6)《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和《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
(7)《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成员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监事备案表》;
(8)《验资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科技类开办资金不低于5万元);
(9)办公场所一年以上的使用权材料;
(10)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
3.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学会部提交资料——学会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向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53400(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邮箱:skxxhb@zhuhai.gov.cn
依据《珠海市科协组织通则》、《珠海市科协团体会员管理办法》。
(一)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登记成立的条件;
2.其业务属于科技领域中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学科及相关的新兴、交叉或前沿领域,或与科技发展和普及密切相关的领域;
3.依法登记成立满一年以上;
4.承认科协章程并愿意履行科协义务。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加入珠海市科协团体会员的书面申请;
2.经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章程、批准成立该社会组织的批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理事会成员备案表;
5.社会组织成立(或近三年)以来的工作综述;
6.理事会的决议或纪要;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学会部提交资料——学会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53400(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邮箱:skxxhb@zhuhai.gov.cn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上年度的工作报告书:
1.基本信息表;
2.内部建设情况:
(1)登记、备案事项变更情况;
(2)会议及换届情况;
(3)内部管理情况内部制度建设;
(4)机构设置情况;
(5)党组织建设情况。
3.财务会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业务活动表;
(3)现金流量表。
4.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情况:
(1)担任本社会团体名誉职务人员情况;
(2)担任本社会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专职人员情况。
5.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离退休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情况:
(1)担任本社会团体名誉职务人员情况;
(2)担任社会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专职人员情况。
6.业务活动情况:
(1)本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2)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3)品牌性服务经济发展项目或扶贫开发项目情况。
7.上年度工作信息采集表;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9.接受监督检查情况;
10.年检审查意见;
11.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学会部提交资料——学会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市科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53400(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邮箱:skxxhb@zhuhai.gov.cn
依据《珠海市企业(园区)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珠海市科技企业或园区可申请成立科协。
(一)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一定数量科技企业或科技工作者的企业(园区),能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可向市科协申请成立企业(园区)科协。
2.有必要的场所。
(二)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园区)出具申请成立科协组织的函;
2.企业(园区)科协申报书;
3.企业(园区)营业执照;
4.企业(园区)科协章程(草案);
5.其它相关材料。
(三)申办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学会部提交资料——学会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53400(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邮箱:skxxhb@zhuhai.gov.cn
依据《珠海市高校科协组织通则》,在珠海的高校可申请成立高校科协。
(一)需提交的材料。
1.高校出具申请成立科协组织的函;
2.珠海市高校科协申报书;
3.高校基本机构代码;
4.高校科协章程(草案);
5.其他有关材料。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学会部提交资料——学会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53400(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邮箱:skxxhb@zhuhai.gov.cn
依据《珠海市科协海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各区科协、基层科协组织,海外科技人才集中或者对海外科技资源需求迫切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一)申请建立“海智计划”工作站。
1.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联系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人员、发挥海外科技人员的智力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
(2)能够利用海外资源发展本地或本单位的经济,在政府和主管部门支持下独立开展工作;
(3)申报单位领导重视,具备相应的基础和条件(人员、经费、办公条件)。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珠海市“海智工作站”申请表;
(2)支撑单位证明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
3.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学会部提交资料——学会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人。
(二)申请建立学会科技服务站。
依据《珠海市科协学会科技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科协所属学会申报可建立科技服务站。
1.申请者应具备条件。
(1)所有学会科技服务站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团队。学会有专人负责站点的全面管理,制订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专职或兼职的站长1名,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各项任务;服务站要建立不少于5人的学会专家组,负责对站点提供各种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有规范的站点管理制度;
(4)有一定的日常管理经费,能保证学会科技服务站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经常性的服务收入。
2.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学会建立科技服务站备案表》;
(2)科技服务站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3)支撑学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科协学会部提交资料——学会部初审,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或不同意——反馈申请人。
(三)联系方式。
电话:0756-3353400(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邮箱:skxxhb@zhuhai.gov.cn
地址:吉大景乐路19号
电话:0756-3339506
邮箱:skxbgs@zhu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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