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防痨协会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1-15

来源:中国防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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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和省级协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中国防痨协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文件要求,中国防痨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将开展2021年两院院士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1.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

2.中国科协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由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推选。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3.本会可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同一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

(二)推选名额

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及省级协会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原则上每个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及省级协会推选1名候选人至本会。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三)推选单位应充分了解掌握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状况,全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服务工作;

(四)推选单位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五)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被推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并填写《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被推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16份,其中原件4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16份,其中原件4份;

3.《附件材料》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2套;

4.《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件3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纸质件3份;

6.U盘1个,存储内容为《推荐书》和《附件材料》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100兆)。

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查询。

7.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1份。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19份,其中原件7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2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3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3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2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3.请于2021年1月29日前报送材料,逾期无效。以邮寄方式报送的,请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报送地点及邮寄地址附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海英     

联系电话:(010)65257475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医学会210室


附件:(详见阅读原文)

1.《中国防痨协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3.同行专家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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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jhlm2015 中国防痨协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zYwNzY3OQ==&mid=2651572390&idx=1&sn=0b6942016984f315336a6105b82ad8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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