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根据《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市创建百家科普教育基地,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开展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衢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科学技术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衢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及复评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看——
申报条件详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认定标准(下载地址:http://www.zast.org.cn/art/2021/2/1/art_1691897_58942889.html)。
申报材料包含:
①申请报告(单位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科普设施和能力);
②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③科普教育基地测评验收表;
④附件材料(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本单位近两年的科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效果,特别是开展重大科普活动的有关资料;体现基地风貌或科普活动的照片5~10张)。
为加强对科普教育基地督导管理,将对历届已命名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复评,对复审优秀的教育基地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对复评不合格或不参加复评的科普教育基地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告。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不参加复审(2020年已经复审,不再重审)。各推荐部门要按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已获得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参加复评,填写申报《科普教育基地复评表》。
历届科普教育基地名单和2021年基地创建名额分配表
http://www.zast.org.cn/art/2021/2/8/art_1691897_58943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