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爱车是否在汽车环保检测中被告知不合格?您是否想过找一些“途径”将“不合格”改为“合格”,这样可行吗?“NO,当然行不通”这是为什么呢?让小编以一个实例告诉您!
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市内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通过调查监控视频及相关记录发现,该公司在对一辆黄色号牌机动车进行尾气检验时,通过修改该机动车额定功率使其环保检验合格,后该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0元,并处10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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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