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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野生动物生境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实践。近年来,国家积极推动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布局,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统领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制体系日趋健全,现代野生动物保护体系日益成熟定型。
我们了解到保护野生动物是公民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更好的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会划定相关的自然保护区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那在禁渔期内捕鱼是犯罪吗?《野生动物保护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随小编了解一下吧!
经典案例
朱某和陈某是同村的邻居,朱某看见陈某近日多次到村边的河道捕鱼,此时正值河道禁渔期,但看到朱某每次收获都不小,于是他找到陈某商量,两人达成协议商定捕鱼策略,陈某在禁渔期内在河段捕捞野生鱼,共计6.5公斤。朱某在禁渔期内在另一河段捕捞野生鱼,共计6公斤。
接到举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迅速成立专案组抓捕嫌疑人,嫌疑人抓到后对无证捕鱼、禁渔期捕鱼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地法院当庭判处:两被告人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捕鱼河段天然水域增殖放流鱼苗6-20cm鲤鱼、鲫鱼共计46875尾进行水生态修复,如不能则需赔偿渔业资源损失4687.5元。
法律法规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野生动物迁徙洄游期间,在前款规定区域外的迁徙洄游通道内,禁止猎捕并严格限制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迁徙洄游通道的范围以及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内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 规定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均对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做了相关的规定。
禁渔期(休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在禁渔期间,非法捕鱼属于犯罪行为!请谨记!
保护野生动物您行动了吗?如果您身边有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捞的行为,请拨打110或12315进行举报,也可以找相应执法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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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网络
编辑|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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