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伤医必须严惩,化解之道还在于完善医疗服务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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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北京市民航总医院12月24日凌晨发生一起患者家属伤医事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 @平安朝阳24日上午通报称,朝阳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孙某(男,55岁)当场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25日凌晨,被伤害的杨医师经抢救无效去世。

又是一起恶性暴力伤医事件。这样的悲剧,不仅让两个家庭破裂,让社会失去了一名医生,也是在医患关系上“撒盐”,最终损害的是所有人的公共利益。虽然案情仍在调查之中,但一位医生被患者家属伤害致死,任何的理由都是苍白的。毫无疑问,等待施暴者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但在案件本身之外,还应看到更深层次的问题。

暴力伤医现象的频仍,或许已经让不少人生出了无力感,但无力不代表可以麻木。根据今年3月最高检发布的数据,去年检察机关就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犯罪,共起诉了3202人,尽管同比下降了29%,但绝对数量依然不低,且这还只是明确上升到司法轨道的案件。就此来说,我们固然不能渲染和放大医患冲突,但在治理端,也不能低估其发生概率——医生的职业环境、安全保障,确实仍有待提高。

事实上,针对医患矛盾事件的处置,这些年从国家到地方都出台了相关措施。比如,早在2013年,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就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来构建“平安医院”;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当然,可以继续追问医院的一些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做到位,对相关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又是否穷尽了司法努力。但是,暴力伤医作为医患冲突的一种极端情形,其化解必然需要回归到医患关系的改善上来。

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很多,比如宏观上,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患者群体积压的情绪和不满,很容易施加到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身上。从这个角度看,医生群体同样是不完善医疗服务的受害者。而从微观上来说,医院及相关部门是不是把处理医疗纠纷、医患矛盾放在了突出位置?去年10月开始生效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这些规定说明,即便是从直接防范医疗纠纷升级的角度,避免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直接冲突,地方政府和医疗机构都有不少工作需要做,远远不是增强医院安保这么简单。

从改善医疗服务体验,减少医患之间的摩擦角度而言,除了“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性问题需要继续求解,优化医务工作者的薪酬考核体系,让更多医生能够更从容的面对患者的需求,同样很有必要。应该看到,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医疗资源的相对紧张和分布失衡,增加了患者焦虑,让医生超负荷工作成为常态。这些都给医患关系增加了更多“紧张”因素,从而加大了极端情形出现的概率。要化解这些问题,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只有明确了问题到底在哪,才能真正对症下药,而不是止于“头疼医头”。

必须重申,暴力伤医,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更不值得同情。可要真正化解医患关系的紧张,从源头减少医患关系中的暴力因子,还是得持续为医疗资源供给和服务做加法,为构建新型的互信、互利的医患关系提供必要条件。

撰文:朱昌俊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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