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国家和经济行为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9-01

社会主义的宗旨是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为有组织的社会所有制,改造为国有制。社会主义国家拥有和支配全部物质生产要素。这种改造不必遵循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历史时期所形成的财产转移的形式上的正当规则。在这一改造的过程中,传统的法律术语的重要性尚在其次。所有权是处置权,当处置权脱离其传统的称谓,托付于新冠名的法律制度时,旧的术语实质上就微不足道了。应考虑的是实质,而不是名义。对所有者权利的限制以及正式的转移是社会化的手段。如果国家通过扩大其对生产的影响而逐步剥夺了所有者的处置权,如果国家的怎样生产和生产什么的决定权在增强,所有者徒有所有权的空名,财产事实上已转到国家手中。


人们常常看不到自由与无政府观念之间的本质差别。无政府主义否定一切强制性的社会组织,拒绝作为一种社会手段的强制。事实上,它希望取消国家和法律秩序,认为没有这些东西的社会可以更美好。它并不担心无政府的混乱,因为它认为,没有了强制,人们将为社会合作而联合起来,按社会生活的要求行

事。无政府主义本身既不是自由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它在一个不同于它们的平台上活动。凡是拒绝无政府主义的观念的人,凡是承认没有有约束力的法律秩序的强制人们便不能为了和平的合作而联合起来的人,无论他是自由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都会拒绝无政府主义的理想。以思想的严格逻辑关系为基础的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论,在阐述自己的体系时都对强制有适当的考虑,都断然拒绝无政府主义。它们都承认法律秩序的必要性,虽然对其内容和范围有不同的理解。自由主义限制国家的活动范围,但它并不质疑法律秩序的必要性,肯定也不认为国家是一种恶或必要的恶。自由主义对国家问题的观点,其特点在于它对所有制问题的态度,而不是它厌恶国家本身。它要求生产资料私有制,所以从逻辑上说,它必定拒绝与这种理想有冲突的一切。就社会主义而言,一旦它从根本上脱离了无政府主义,它必然要努力扩大国家的强制性秩序的控制范围,因为它的明确目标就是消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它非但不主张取消国家和强制,反而要把政府的行动扩展到自由主义主张保留的自由空间。社会主义作家,特别是那些基于道德原因赞成社会主义的作家喜欢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公众福利作为国家的最高目标,而自由主义只关心一个特殊阶级的利益。只有当彻底的研究已经展示出清晰的图画时,人们才能对一种社会组织形态的价值作出判断,无论它是自由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但是,必须毫不犹豫地否定只有社会主义才关注公众福利之说。自由主义拥护生产资料私有制,不是因为它想帮助有产者,而是因为它期待这种经济组织会带来更高的生活水平。自由主义经济体系能生产出比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更多的产品,经济剩余不只是有益于所有者。因此在自由主义看来,向社会主义的理论开战决不是为了富人的特殊利益,它甚至关心最贫穷的人,因为他们也会受到社会主义的严重伤害。无论是否接受这一观点,把狭隘的阶级利益强加给自由主义是错误的。其实,这两种学说的分野并不在于目标的不同,而在于实现目标的手段各异。

来源:ln_zdh 辽宁省机械工程学会自动化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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