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科普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计划。
省政府副秘书长许典辉介绍,2020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显示,广东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为12.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56%),但是低于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排全国第六。广东需从制度层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补短板、强弱项。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科普条例》共8章,60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科普工作原则和要求、规范科普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相关机构科普责任、强化科普资源开发利用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科普组织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激励保障措施和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七个方面。
下一步,省政府将在进一步强化科普公共服务的同时,引导、扶持发展科普产业;投资建设“粤科普”数字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县(市、区)一级建设科普场馆;组建省科普集团,出台鼓励科普产业发展政策;切实做好《科普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许典辉表示,广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科普工作的顶层设计:首先是通过科普立法完善现代治理体系。《科普条例》系统总结吸收了2006-2020年国家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国内先进地区推动科普创新发展中好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以法律形式作出规定。
其次是加强规划设计完善顶层设计。《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了细化,对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并在国家纲要提出的5项重点工程基础上,增加了“科普产业繁荣工程”,《实施方案》近日将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然后正式印发实施。
第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成立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成员包括有科普职责和有保障职责的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共30个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具体负责研究、协调科普工作中一些重要的事项。
省科协副主席林晓湧介绍,筹建中的“粤科普”公共服务平台是为了加强科普数字化服务而建设的一个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建设将在9月17日开幕的广东科普嘉年华上启动。
这个公共平台将具有“传播、交易、管理”三大功能。“传播”,即体现传播力和权威性,依托该平台建设省级科普资源库、专家库,搭建基于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
“交易”,体现科普的产业化和市场化。通过搭建一个面向科普全产业链的线上交易平台,配合线下的竞赛、展会等活动,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市场化交易,推动全省科普产业链发展、壮大。
“管理”,体现公共性和高效的服务功能,一些科普场馆的建设、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统计等可以通过这个公共服务平台来完成。同时平台还可以链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场馆,及时有效为党委和政府服务。
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何棣华表示,省科技厅将实施三大举措来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联动性发展。
一是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省科技领导小组和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横向协同以及省、市间的上下联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在开展科技创新的同时,统筹考虑一体化推进科学普及工作。
来源:广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