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科协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天津科技界座谈会,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审议通过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市政协委员、天津城建大学副校长、市科协常委陈志华,市农业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孙德岭等科技界代表20余人参加座谈会。市科协常委会秘书长、二级巡视员边守川出席会议。
科技进步法修订是经党中央批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重要项目,2018年11月成立起草工作小组,2021年3月30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审议通过修订草案。参加此次座谈会的人员来自我市科协界别政协委员代表,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8所高校代表,国家重点实验室代表,我市科技智库代表,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工作者代表。与会同志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的总体结构、主要方向、指导思想、重要条款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特别就如何进一步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对科技创新和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四个面向”的重要指示、关于科协工作的重要要求等发表了具体修改意见。与会代表还结合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实际工作,针对带有普遍性的体制机制建设,提出许多建设性的具体修改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是市科协落实市领导关于完善科学决策体制机制要求,发挥科协组织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职能作用的具体举措,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工作政策法规制定、修订工作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