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典赞•2021科普中国”活动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12-02

科协办发普字〔2021〕18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指示精神,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中国科协将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典赞·2021科普中国”活动(以下简称典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有关工作,进一步凝聚科普业界智慧,盘点年度极具影响力的科普人物、科普作品等传播典范,揭示“科学”误区,引导公众提高科学思维能力,提升科普中国品牌影响力。

二、征集项目

本次活动征集以下五个项目:年度科学传播人物、年度科普作品、年度科学传播事件和年度科学辟谣榜以及科普中国最高荣誉称号。

1.年度科学传播人物分为科研科普人物、基层科普人物、科普特别人物等三类。三类均含科普团队,可同时申报。

2.年度科普作品分为科普图书、科普影视频、网络科普作品、科普展览展品等四类。

3.年度科普人物、年度科普作品接受全国学会、省级科协以及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办公室成员单位、中国公众科学素质促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推荐,其他机构须通过上述单位申报。

4.年度科学传播事件、年度科学辟谣榜通过大数据筛选分析及专家评审产生,不接收申报和推荐。

5.“科普中国最高荣誉称号”无需单独申报,从申报的科学传播人物中深入挖掘,由专家综合评议推选,如无合适人选将轮空。

三、活动安排

2021年典赞活动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充分发挥科协系统“一体两翼”组织优势以及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办公室成员单位、中国公众科学素质促进联合体成员单位等各方优势,按照“统一发动、分类推选、统一公示、统一发布”的工作模式分阶段推进实施。

(一)发动推选阶段(2021年7-9月)

各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本领域和本区域的典赞推选活动(基本推选条件详见附件1),推选出候选年度科普人物和作品,人物和作品每项均不多于10个,每类不少于2个。各单位按推选结果先后顺序,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申报系统填报推选情况和推荐函等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协科普部。2020年推选的人物和作品已纳入项目库中,如有需要可补充相关事迹和内容后再推荐。

(二)专家评审阶段(2021年9-10月)

分类梳理各单位上报的有关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出年度科学传播人物提名(科研科普人物类、基层科普人物类、科普特别人物类),年度优秀科普作品提名(科普图书类、科普影视频类、网络科普作品类、科普展览展品类)。每类提名均不超过10个,总数不超过70个。评选后将统一在科普中国网及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参考相关情况和大数据分析,组织开展专家终评,最终评选出年度科学传播人物、年度科普作品、年度科学传播事件和年度科学辟谣榜,每项不多于10个。

(三)发布揭晓阶段(2022年1月)

争取于2022年1月上旬举办现场揭晓活动,结合防疫情况,现场邀请主办方有关领导、院士嘉宾和获得荣誉人员以及相关代表参与特别节目录制。完成录制后,推动争取在央视相关频道播出特别节目。

(四)展示总结阶段(2022年1-3月)

典赞活动旨在为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搭建展示科普成果的舞台,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对年度科学传播人物和作品进行宣传推广,收录活动精彩瞬间,策划制作更多精彩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全国学会、省级科协要把典赞活动作为评价本领域、本区域科普工作成效的核心抓手,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做好组织动员、申报评选等工作。要立足工作实际、紧贴工作主线,着重推荐方向正、影响大、群众认可的“最美、最佳”科普典型,鼓励向老科学家报告团、科技辅导员、科普中国信息员等一线人员倾斜。

(二)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各全国学会、省级科协要把宣传贯穿活动始终,结合各自特点大力宣传科普工作进展和成效,展示先进科普典型的良好形象,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中国科协科普部将协调科普中国平台等相关单位积极予以支持。

(三)报送方式。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办公室、中国公众科学素质促进联合体的报送工作将另行发函通知。各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在完成本领域和本区域的候选年度科普人物和作品的评选及公示后,于2021年7月30日起登录(http://qwyc.cast.org.cn/)“典赞·2021科普中国活动”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信息提交后,须下载并填写《“典赞·2021科普中国”推荐函》(样例见附件2),将推荐函加盖公章后回传至申报系统,则视为申报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传盖章推荐书的,视为报名无效。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中国科协科普部  邹  静  范宣涛

联系电话:010-68571652

申报系统咨询: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刘义鹏

联系电话:010-62165291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