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1-29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各有关省级学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中国科协部署要求,按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要求,我省各级科协和学会组织要积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科学宣传疫情知识,做好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促进公众提高保护意识、掌握防范措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当作为

目前正值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分紧要,让广大社会公众掌握正确的疫情防护知识对于疫情防控意义重大。各级科协组织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围绕疫情防控的科学解读和舆论引导,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各级科协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调配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到人,保持动态响应,确保“疫情不解除,科普不掉线”。

二、广泛动员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科协和学会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及时传播各类权威信息,主动承担起疫情知识、防控措施等应急科普宣传职责,引导广大公众科学应对疫情。

(一)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要统筹各类科普组织和机构的力量,要充分发挥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各级科普网络平台、科普微信微博和各级科技馆、科普e站、科普教育基地、科普联盟等机构的作用,结合实际,以群众易于获得、易于理解的科普化方式提升传播效果,引导公众科学应对疫情。

(二)发布科学权威声音。要严格按照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防控指引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华社、科普中国、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的权威发声,第一时间转发权威信息、健康科普知识,有针对性进行解疑释惑和科学辟谣,满足公众需求,打造网络清朗空间。

(三)强化科普场所疫情防控。要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科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通风、消毒、测体温和卫生保洁、环境整治等必要措施。

(四)积极支持一线科技人员。要及时关心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生活,积极引导公众舆论为他们减压减负,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

(一)强化应急科普组织领导。省科协已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急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科普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作为本辖区科普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应急科普组织实施工作;组建相应的应急科普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为科普分管领导,联系人原则上为科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人和联系人春节假期期间保持联系通畅,推动相关工作持续开展。

(二)建立应急科普联动机制。各级科协组织要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组织相关科普知识的传播,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情况和信息。各级医学、护理、预防医学等领域的学会,要以适当形式慰问奋战在肺炎防控一线的医护工作者和从事科研攻关的科研工作者,主动承担起疫情知识、防控措施等应急科普宣传职责。

(三)制定应急科普工作方案。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应急科普工作方案,及时交流工作动态和有效经验。2月5日前将阶段工作情况和有关典型工作案例报送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杨采薇

电话:0591-86270631

邮箱:fjskxpjb@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邮编:350001)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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