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组织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国际交通建议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2-02

来源:中华医学会男科学分会


迄今为止,在本次疫情中,据报主要临床体征和症状有:发热,呼吸困难,胸片显示双肺浸润。截至2020年1月27日,人际传播已很大程度上在武汉市得到确认,而且也在中国其他地区以及其他国家得到确认。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流行病学的了解尚不足以对疾病的全部临床特征、人际传播的强度以及病毒感染源得出明确结论。

国际旅行者:应采取通常预防措施
冠状病毒属于广泛的呼吸道病毒家族,可导致从普通感冒到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疾病。如果在旅行前、旅行中或旅行后出现急性呼吸道疾病症状,旅行者需就医并将旅行史告知医务人员。
公共卫生部门应通过医务人员、旅行健康门诊、旅行社和运输运营商并在入境口岸向旅行者提供信息,以降低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一般风险。世卫组织网站上发布的就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对公众的建议包含世卫组织对一般公众提出的标准建议,目的是减少人们接触和传播一系列疾病,使其能保护自己和他人不生病,并在旅行中保持健康。
世卫组织网站提供了本组织关于监测和病例定义、实验室指南、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的临床管理、对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人的居家护理、感染防控、风险沟通、疾病用品包以及减少动物传人的技术指导。
与国际交通有关的卫生措施
本次疫情的疫源地是武汉市。武汉是国内和国际上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鉴于人员大规模流动和所观察到的人际传播现象,很可能在中国其他地区以及其他国家会继续出现新的确诊病例。根据目前获得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信息,世卫组织建议采取措施限制该疾病的输出或输入风险,但不应对国际交通进行不必要的限制。
对目前存在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传播疫情的国家或地区(目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出境筛查建议

在受影响地区的国际机场和港口进行出境筛查,及早发现有症状的旅行者,以便进一步作出评估和治疗,预防输出疾病,同时尽量减少对国际交通的干扰;


出境筛查包括检查体征和症状(38度以上的发烧及咳嗽),与离开疫区的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乘客面谈,查明其是否可能接触了高风险接触者或可能潜在的动物源,指导有症状的旅行者做进一步的医疗检查,然后检测2019-nCoV,并隔离和治疗确诊病例;


鼓励在国内机场、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进行必要的筛查;


对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直接接触过潜在传染源的旅行者应进行医学观察。高风险接触者应避免在潜伏期(最长可达14天)旅行;


在入境口岸开展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对降低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一般风险的认识以及旅行者若出现2019-nCoV感染的体征和症状的情况下所需采取措施的认识,并向他们讲解如何获得协助。


关于在目前不存在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传播疫情但选择进行入境筛查的国家或地区的建议

以往疫情的证据表明,入境筛查的有效性并不确定,但可以通过向来自受影响国家/地区的旅行者提供信息来支持风险沟通战略,以降低急性呼吸道感染的总体风险,并使其在出现与感染相符的症状时能尽早就医。


在当前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疫情期间,通过一些国家实施的入境筛查发现了若干输出病例。有症状的病例可通过在入境口岸进行体温检测得到发现,之后将通过医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测加以确认。在入境口岸为发现潜在疑似病例而进行体温检测可能会疏漏处在疾病潜伏期的旅行者或在旅行中隐瞒发热状况的旅行者,而且可能需要作出大量投资。集中瞄准来自受影响地区的直飞航班的方法可能更有效,且对资源的需求也会更低。


目前北半球(和中国)正值冬季,流感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盛行。在决定实施入境筛查时,各国需要考虑到,有呼吸道感染体征和症状的旅行者可能是由2019-nCoV以外的呼吸道疾病所导致,对他们的随访可能会给卫生系统带来额外负担。决策过程中应考虑到本国的政策和能力。


如果实施入境筛查,则在入境口岸检测体温的同时,应开展风险沟通工作,提供风险信息。可以通过海报、传单、电子公告等形式通报风险,提高旅行者对疾病体征和症状的认识,鼓励求医行为,包括指导应何时求医,以及报告旅行史。


鼓励开展体温检测的国家建立适当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机制,例如统计检测的旅行者人数和确诊的乘客病例数并说明检测方法。


公共卫生当局应加强与航空公司运营商的合作,如果发现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旅行者,应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关于机组人员管理飞机上疑似传染病的指导方针管理和报告飞机上的病例。


先前公布的关于对在飞机上发现的生病旅行者的处理程序以及对入境口岸具备《国际卫生条例》所要求的能力的建议保持不变(见世卫组织2020年1月10日发布的建议)
世卫组织根据目前获得的有关这一事件的信息,建议不要对国际交通实行任何限制。


来源:CSACMA 中华医学会男科学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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