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利用远程提讯系统,使检察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均在异地的情况下,通过同步传送双方的图像和声音,依法对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对案件相关事实、证据进行了调查核实,详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并全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讯问结束后,笔录直接进行远程打印,由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整个过程历时一个小时,达到了预期审讯目的。
在实现远程实时沟通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接触,既避免了因人员进出监管场所和办公区域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又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检察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完善远程提讯系统建设,着力推进科技强检,积极运用现代科技为办案工作服务,大力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双促进。
据了解,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2月18日开始启用远程提讯系统,并于2月20日完成了同吕梁市6个看守所终端的对接调试工作,同时组织本院办案人员参加全省检察机关远程提讯系统视频培训,进行集中学习。截止目前,县人民检察院已通过远程提讯系统进行远程提讯3次,讯问犯罪嫌疑人5人,大大降低了疫情对办案活动的影响,保证了疫情期间办案活动的正常进行。
本期文字:曹晶晶 曹晋辉
本期摄影:曹晶晶
本期编辑:陈 贞
本期校审:霍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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