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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智爱妈妈行动”有关项目的通知

2022-03-21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引领广大农村妇女为乡村振兴贡献巾帼力量,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组织实施2022年“智爱妈妈行动”有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国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等群体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机构、农技协、高校等有广泛联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一)“智爱妈妈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协调实施及宣传项目

项目内容:协调实施“智爱妈妈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开展“智爱妈妈行动”宣传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农村女性带头人在提升素质、发展生产等方面的需求。

2.根据需求,为带头人持续提供专家、技术对接等服务。

3.开展不少于5次线上直播培训,活动总收看人次不少于800万。

4.组织5位在行业内技术领先的带头人通过网络直播交流展示技术技艺。

5.在带头人重点需求和关注的方面,举办3期资源对接沙龙直播活动。

6.为遴选的带头人配发部分科普资源,组织带头人广泛开展科普服务,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和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开展重点活动。

7.宣传工作。在主流媒体对“智爱妈妈”相关活动和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制作宣传短视频和典型事迹汇编。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6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在科普领域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宣传发动能力,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农村妇女科普工作,具备相关科普项目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经验。

(二)“智爱妈妈”大学生科普惠乡邻活动协调实施项目   

项目内容:开展“智爱妈妈”大学生科普惠乡邻活动,组织本领域专家面向农村妇女开展线下科普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针对农村妇女的科普需求,开发50个科普图文和50个科普短视频等科普资源。

2.组织千余名大学生加入“智爱妈妈”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队,每位大学生面向30位以上农村妇女线上传播科普资源;组织大学生参加“智爱妈妈”科普服务创意活动;组织大学生用视频、文字等形式记录参与活动的过程与感受。

3.在参与活动的大学生中遴选出5名,组织有关专家在5名大学生家乡所在县开展线下科普服务,每次活动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50人。

4.组织专家开展本领域农村女性认知等方面调查研究,对比分析开展项目前后的变化,撰写有关报告可额外申请5万元。

项目数量:2个

经费额度:20万元--25万元/个(开展第4条工作的经费为25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号召力、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应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广泛联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科普工作,具备大学生活动组织和相关科普项目协调、实施和管理经验。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法人单位最多申报1个项目,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签章齐全后,纸质文档(一式五份)报送至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农技中心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中国科协农技中心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中国科协农技中心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普项目处

联 系 人:肖懿轩

联系电话:010-65006559

电子信箱:jckpxm@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层

附    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