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经纪公司产生版权纠纷,邓紫棋能否唱“邓紫棋的歌”?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4-02-29

  歌手参与创作的歌,自己却不能唱?日前,知名歌手邓紫棋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发布版权声明,称其是邓紫棋在2008年到2018年签约期间制作发行的《泡沫》《喜欢你》《爱现在的我》等共计103首歌曲的录音、词曲版权独家所有人,未经其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音乐作品用作翻唱、复制、演出、网络传播以及其他商业性用途。目前,邓紫棋尚未对此予以回应,但此前她曾否认这一说法。其实,公司和歌手之间因版权协议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那么,该如何防止此类纠纷的发生呢?

  版权合同引纠纷

  1月16日,蜂鸟音乐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版权声明,其中涉及邓紫棋的多张专辑和多首热门歌曲。在声明中,蜂鸟音乐称,其是声明所列音乐作品的录音、词曲版权独家所有人,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将所列音乐作品以各种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许可相关机构或个人使用的专有权利。任何未经该公司许可的使用均系侵犯其合法权利,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据悉,声明中所列都是邓紫棋2019年之前的音乐作品,包括《泡沫》《睡公主》《我的秘密》《多远都要在一起》等103首歌曲,其中过半歌曲邓紫棋均参与了创作。

  事实上,类似纠纷时有发生。对此,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教授林秀芹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公司与歌手之间因为版权协议产生的纠纷,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条款的模糊性。合同中某些条款可能存在解释上的模糊,导致双方理解不一致。比如邓紫棋与蜂鸟音乐之间的经纪合约,该合约涉及音乐作品的创作、录制、发行和商业开发等方面。合约条款的解释应当是双方争议的主要原因。其次,信息不对称。歌手在签约时可能对行业规则和合同条款理解不足,尤其是新人歌手。从公开披露的信息看,蜂鸟音乐宣称拥有邓紫棋多张专辑和热门歌曲的版权,并禁止未经许可的使用。而邓紫棋此前曾表示,这些歌曲的创作和演绎属于她的个人权益。双方对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理解可能存在差异。最后,行业发展变化。音乐产业的快速发展如数字化和流媒体的兴起,可能导致原有合同不再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知名音乐人吴向飞曾创作过《开往春天的地铁》《路一直都在》等多首经典音乐作品,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和歌手之间的版权纠纷越来越多,多见创作型歌手。他分析,这种现象时有发生,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现在歌手参与音乐创作的程度越来越高,拥有的著作权比例越来越大。一般来说,一位艺人,如果既是歌手,又是词曲创作人,那么在一张专辑中,这位艺人和唱片公司对一首音乐作品的话语权、著作权几乎各占50%。当词曲版权被公司拥有后,歌手对这些由自己创作的歌曲等同于丧失了话语权,相关歌曲的版权价值或版税收入,都由公司定夺。

  吴向飞同时表示,一首音乐作品,允不允许他人翻唱、允不允许他人演出、允不允许他人在网络上传播或将词曲作品用于商业用途,这些权利应属于词曲作者。相关公司如果在完全不拥有词曲著作权的情况下,发表声明不允许他人使用相关音乐作品,既不严谨也不客观。

  签订协议需谨慎

  如今,经纪公司负责管理运营和音乐作品创作的情况并不少见,经纪公司因此成为词曲作者和歌手的桥梁。通过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词曲作者等创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果转化为现实收益,歌手的才能得以具象化,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喜爱。那么,经纪公司与艺人在签订版权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林秀芹建议,可采取以下措施预防此类纠纷:首先,明确合同条款。要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双方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充分理解。其次,专业法律咨询。版权问题比较复杂,艺人与专业公司之间的合作合同是高度市场化的协议,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此,在签订合同前,艺人应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再次,行业协会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就版权法律和合约权利向双方提供专家建议,帮助他们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和选择;推广关于合约和版权管理的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如果产生纠纷,协会可提供调解服务,帮助双方和解,也可以促成双方进行仲裁,由中立第三方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同时,提供指导和建议,加强艺人对音乐版权的认识和教育,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等。此外,要随着行业的变化,适时调整或重新协商合同,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保持双方良好的沟通,对于任何可能的分歧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

  “针对这类案例,需要注意的是合法性、公平性、协商解决。”林秀芹解释,合法性是指所有的版权行使和商标注册必须在合法范围内进行,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公平性是指合同应当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对任何一方不公平的条款;协商解决是指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比对簿公堂更为理想。

  吴向飞认为,歌手的声音权利和词曲著作权,是两种权利。这两种权利的权属关系不一样,授权和管理方式也不一样。另外,很多歌手以为和公司签了3年或5年版权合同,等合约到期了,词曲版权自然就回到自己手中。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准确。目前有一些公司的签约模版中设有隐藏条款,比如,本合约期限5年,在合约期内发表或创作的所有新歌,均由公司永久代理。所以,不管签署多长时间的词曲版权代理合约,都要在合约中明确一点:交由公司代理的词曲著作权,在某年某月某日回归到作者手上,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防范此类版权纠纷。

  当下,尊重版权的社会氛围愈加浓厚,歌手与经纪公司签署版权合同时,要绷紧版权这根弦,明确权利归属,防止纠纷发生。(本报记者 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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