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7-07-04

全省县市区科协将实现100%独立建制并设立党组

 

  6月21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正式印发《湖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改革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等七个方面提出改革措施,旨在通过改革,让科协组织与科技工作者联系更紧密、关系更亲密,真正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实施方案》提出,到“十三五”末,全省县(市、区)科协实现100%独立建制,并设立党组。

  《实施方案》提出以“1234”工作思路抓好改革发展,着力建设“智慧科协”,即瞄准一个目标、贯穿一条主线、开展一项行动;突出两大重点、建设两支队伍、提升两个能力;健全三大体系,打造三大平台,建设三型组织;坚持四个服务,实施四大工程,助力四大品牌。

  《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新举措。第一,改革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让科协真正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实施方案》提出,健全科协组织体系,到“十三五”末,全省县(市、区)科协实现100%独立建制,并设立党组。改革后,省科协代表来自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农村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代表比例将由原来的53%提高至70%左右;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不少于30%;基层一线全委会委员的比例也提高至70%左右,常委会委员的比例提高至75%左右。兼职副主席实行轮流定期驻会制度。实行代表任期制和委员述职制,进一步推进民主办会。同时,开展科协“领导联市(州)、干部联常委、常委联委员、委员联基层”的“四联”工作,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开展“创新争先行动”。利用“互联网+科技服务”,大力推进实体之家和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建家交友”活动,让科协真正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推进省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改革,开展省科协与省级学会及市(州)、县市(市、区)的双向挂(兼)职交流,省科协挂(兼)职干部比例达到30%。

  第二,全面推进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从改革团体会员制度、深化学会治理结构改革、健全完善学会治理方式、探索建立学会联合体等四个方面全面推进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完善科协团体会员制度,接受部分规模和影响较大的企业(园区)科协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协作为省科协团体会员。推进学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建立办事机构挂靠单位动态调整机制,扩大无挂靠、无业务主管单位学会的试点范围。优化学会领导人员构成,学会理事会理事四分之三以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提高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比例。支持学会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制,推动秘书长职业化。鼓励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学会成立学会联合体,推动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的学会集群发展,畅通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第三,创新科技类公共服务类产品供给机制,动员科技工作者进军经济主战场。一是创新服务学术活动机制。以湖南科技工作者之家为载体,广泛聚焦高端学术资源,打造“湖南科技论坛”学术活动品牌,举办大型综合性学术活动。二是创新服务科学普及机制。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6-2020年)》,实施科普惠民提升工程,确保到2020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0%的目标。着力推进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工作计划,推进科学文化进万家,打造“科普湖南”品牌。建设湖南省科技传播服务平台,构建全省纵横联通的“互联网+科普服务”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一批权威、有影响力的科学传播团队和科普志愿者队伍,为公众提供立体、多元化的不间断科普公共服务。建设湖南省科普主题公园,推进实体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发展,构建“互联网+科教服务”现代科技馆体系。三是创新服务经济建设机制。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快构建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助推精准脱贫。四是创新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机制。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省、市、县三级科技智库,助力“湖湘智库”品牌建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重大问题,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团队和学会开展科学决策咨询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引导智库专家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第四,改革科技人才服务机制,培养造就“科技湘军”。《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培养造就“科技湘军”。加强青年英才培养,重点资助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连续资助3年。加强院士后备人才服务,重点服务在基础研究领域上有重大建树、获得重大突破、做出重大贡献的45岁以下优秀科技人才。每年遴选不少于30人,连续支持3年,并列为两院院士推荐(提名)建议人选,推荐进入中国科技人才专家数据库,保持我省院士及领军人才优势。加大对科技人才的表彰奖励,设立“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奖”“湖南省青年科技奖”,探索设立“湖南省杰出工程师奖”等奖项。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科技人才生生不息,培养造就“科技湘军”。

  第五,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探索科技社团党工委指导学会办事机构党建工作新机制。切实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明确学会党组织职责定位,着力扩大学会党组织的覆盖范围,始终把学会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推进学会理事会层面党建工作小组的全面覆盖;在学会办事机构层面普遍建立基层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建立独立党组织的学会,探索联合设立党组织,有效扩大党的组织覆盖,确保学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的领导下,由省科协社会组织党委负责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党建工作。探索省科协党组领导学会党的工作、科技社团党工委指导学会办事机构党建工作新机制。从省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进驻学会指导和参与学会党建工作。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把科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政府绩效考核。县级以上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科协工作汇报。党委、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应要求科协负责人列席。要建立各级党委副书记分管科协工作、政府一名副职领导联系科协工作的制度,党委、政府分管或联系科协工作的领导应出席同级科协全委会会议。各级政府要加大科普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重点保障。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原文链接:http://www.hnast.org.cn/portal/article/detail.action?contentno=2102&category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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