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经靖:战胜病毒,更应战胜歧视!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3-26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执行防控隔离政策的同时,一股针对重点疫区人群的“防疫歧视”风也随之而起,特别是针对武汉乃至湖北的歧视尤为突出。从疫情初期滞留外地的湖北籍人士在就餐住宿和通行时遭遇排斥,到疫情后期“湖北籍专厕”、“湖北籍停车区”、“秭归毒橙”等等。


“防疫歧视”破坏了法治秩序,损害了法治权威。有的湖北籍员工返岗和就业过程中频频出现通用健康码不被认可,遭遇阻拦、拒绝、遣返甚至直接被解雇。这些歧视性做法不仅严重违反了我国《宪法》、《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平等就业权”,也是对生存权、自由权和发展权等基本人权的漠视,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防疫歧视”腐蚀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防疫歧视如同一种“社会病毒”,如果不予制止,任其标签化、蔓延化并发展为针对地域、职业、种族的普遍歧视文化,必将对社会赖以存在的平等、法治、友善、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腐蚀和削弱。


战胜病毒,更应战胜歧视。防疫歧视折射的是歧视者在某些价值观上的“免疫缺陷”,在疫情得以有效控制,社会亟需有序复工复产、恢复社会秩序的关键时刻,应消除无知与偏见,倡导科学的防疫策略和平等、包容、信任、友善的健康社会环境。疫情防控的胜利不仅体现为对病毒的胜利,更应当让文明友善、自由和谐的核心价值观得到凝聚和升华,而不是让狭隘的歧视主义糟粕沉渣泛起。


法治评论员/烟台大学 刘经靖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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