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志杰常委就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建议作出批示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5-06-24

6月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白志杰在新疆科协报送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诚信度不高等问题需引起重视》决策咨询建议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厅等单位领导阅研。

为进一步加强科协系统科技创新智库建设,2014年,自治区科协委托农科院成立课题组,就新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课题组经过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分析,认为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在引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南北疆合作社发展差距较大,南疆农户占全疆农户总数近6成,但是合作社只占全疆的33.15%,入社成员仅占当地农户的6.9%,比北疆少近20个百分点。二是部分地方合作社运营管理不规范,部分合作社成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套取财政补贴,“假合作社”、“ 空壳合作社”和“翻牌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三是部分合作社社会诚信度不高,合作社违约行为时有发生,既不利于保证农户收入的稳定增长,也不利于合作社的品牌保护和壮大,影响了合作社的示范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课题组有针对性地提出五条建议:一是建议自治区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重大机遇,采取项目支持、减免税费等倾斜措施,培育和壮大南疆四地州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特色农业生产领域、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农产品市场开拓和流通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带动农民致富及吸纳农业规模化经营剩余劳动力。二是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方式,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金融机构对合作社制定具体扶持政策,把合作社作为信贷支持“三农”的重点。三是提高合作社成立门槛,严把建社关,改变合作社“小、多、散”的格局。四是在项目和资金方面加大对示范社的支持力度。五是加强对合作社财务审计和项目跟踪监管,建议采取委托第三方的形式,通过实地调查、日常监督,随时掌握项目资金的落实情况。(调宣部)

责任编辑:谢娟

来源: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原文链接:http://www.xast.org.cn/info/1003/15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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