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技协受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6-09-01

8月2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陈光国主持。全国人大农委委员张晓山、蒋省三,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出席会议。农业部、供销总社、国家林业局、中农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水利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中国农技协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受邀参会并发言。

 

 

首先,陈光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他指出,今年4月22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4月24日全国人大农委召开全体会议,分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法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审议,起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召开本次会议是为了再次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与建议。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副主任张福贵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修改条目向与会代表进行说明。

      中国农技协副秘书长、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副主任杨利军在会上作了发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作为推动农民合作化的重要力量之一,在促进合作社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不断激发合作社的内生动力。且根据调研发现,农技协与合作社保持着水乳交融、相得益彰的状态。因此在本次修法中,应在“组建联合社”和“国家支持”条目内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作出明确表述,从而为农技协与合作社通力合作提供法律依据。她还提出,人民团体作为国家重要的一级社会组织,为发挥好其社会职责,同样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作出明确表述。会议期间,部分与会代表也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中所涉及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最后,陈光国表示,会后修法领导小组将认真研究参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来源: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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