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出行须规范,《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中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7-04-25

【绿会4月24日北京讯】忽如一夜春风来,共享单车如梨花般在京城满地绽放。共享单车在普及绿色交通理念、连接起城市“最后一公里”的同时,也引发不少的乱象,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困扰。为规范共享单车,多个城市政府已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月21日,《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继深圳、成都、上海、南京之后,国内第五个城市发布类似征求意见稿。此外,据称目前北京市交通委正研究制定《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规范》《共享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该《指导意见》分6个部分共24条,对涉及的政府、企业和承租人的各方责任,企业规范经营与管理、停放秩序与规定、监管与违规处罚、集中停放区域车位扩容、有序健康发展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

社会各界可以在5月4日之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gxzxc@bjjtw.gov.cn)或者将纸质信函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莲花西里10号市政路桥综合办公楼(路桥大厦)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汽车租赁管理处(邮编100073),提出意见建议。

全文参见:http://www.beijing.gov.cn/sqmy/sqmysy/zjdc/W020170421650320486066.pdf

目前各地共享单车相关规定一览

2017年1月16日,上海交通委表示,正会同市公安局、规土局、经信委等多部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本市公共租赁自行车系统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年3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安局、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府、运营企业和使用者的相关责任,引导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出行。

2017年3月17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个政府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监管职责,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17年4月6日,深圳交通运输委、城市管理局、公安交警局联合正式发布《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Linda   核/如梅   责编/小梁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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