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班(上海站)招生报名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5-03-04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我国照明科技事业得到迅猛的发展。对于室内外光环境的设计,已不仅满足于其空间的功能性质,而且越来越讲究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达到与光环境的和谐统一。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要求,培养对室内外光环境进行综合设计的人才,提高照明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照明设计师的从业资格,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中国照明学会决定于2015年4月10日—4月27日在上海举办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照明学会

  承办机构:上海市照明学会

  一、 报名条件

  (一)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二)业绩要求:

  参加中级照明设计师培训、鉴定的学员,须提供至少三项能展示自身业务水平的照明工程代表作品及其资料(主要包括:1.项目合同书复印件;2. 设计方案)。

  二、 培训内容及时间

  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授课学时为150学时。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的教授,设计、研究部门的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照明基础知识;照明设计方案制定及资料收集;照明设计原理及方法;照明设计施工技术与验收规范;照明设计项目管理与培训等。

  三、 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期满,颁发中国照明学会照明设计师培训证书。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二级)。

  四、 人数及培训费

  培训班名额为50人(额满为止),培训费为人民币6000元/人,(包括报名费、教材费、讲课费、上机实训费、管理费、考试费和证书制作费)。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4月6日(以邮戳日期为限)

  六、报名办法

  登陆中国照明网(www lightingchina.com.cn)和上海市照明学会网站(www.Shanghai-ies.org)下载报名表格,或到上海市照明学会办公室领取,填好后连同附件(一式两份)一并邮寄至上海市照明学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shzmxh2013@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南昌路57号3号楼3215室 邮编: 200020

  上海市照明学会 张荧收

  七、录取事宜

  经审查合格,接到录取通知书后:

  a) 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上海市照明学会

  账 号:1001251109014477180

  开户行:上海工商银行淮海中路第一支行

  b) 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i. 本人身份证原件;

  ii.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iii. 五张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

  联系人:张 荧

  电 话:021-53822040—32150

  电话/传真:021-53070396

  E---mail:shzmxh2013@163.com

  八、培训、考试时间:2015年4月10日—4月27日

  九、培训地点:上海市曹杨路648号莹辉照明应用中心三楼,上机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综合评审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 下载:照明设计师报名表(上海).doc

  中国照明学会

  上海市照明学会

  2015年3月04日

来源:中国照明学会

原文链接:http://cies.lightingchina.com/cnews43789.html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