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亮相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6-12-20

  科技日报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马爱平)1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电子商务法的法律草案在本次会议上首次亮相,该法律出台之后,从一次性网上交易到大规模电子商务所面临的各类风险与问题,将有法可依。

  “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年均增长速度超过30%。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0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一,互联网对中国经济的贡献率达到7%。

  电子商务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但法律和监管相对滞后,网上交易安全、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监管等诸多问题也频频出现,极大地影响了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许多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希望加快电子商务立法。

  2013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开展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在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之前,开展了16项立法专题课题研究,形成了4个版本的立法大纲,并完成了2个版本的立法草案建议稿,最后将其整合成为法律草案初稿。

  该草案定义了法律意义上的电子商务,规定了消费主体、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务主体、电子合同、电子支付、快递物流、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数据信息的公开与保护、跨境电子商务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草案着重加强了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注重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开发利用和保护,规范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旨在形成符合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规范约束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

来源:科普中国网

原文链接:http://www.kepuchina.cn/qykj/shkx/201612/t20161220_563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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