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文 取消对社办儿科医疗机构限制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6-12-08

六部门发文 取消对社办儿科医疗机构限制

  近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儿童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00%的市(州)综合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儿科,有条件的市、州设置独立的儿童医院。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5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满足日益增长、多元化的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意见》中提到,成都市设置1-2所儿童医院,其他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

  在防治结合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将促进儿童预防保健,寄宿制学校或者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以12个区域儿童医学中心为核心,建立区域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分中心。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加强中医儿科重点专科建设,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设立儿科,鼓励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开设儿科病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

  《意见》提出,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儿科医务人员收入至少达到本单位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1.2-1.5倍。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推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取消对社会办儿科医疗机构的限制。

 

 

来源:科普中国网

原文链接:http://www.kepuchina.cn/3/32/201612/t20161208_508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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